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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們去賴斯先生那兒搜羅一下,」塔彭絲說,「我有種預感,勒馬錢特先生說的是真話。不,也不全對,我現在想弄明白的就是這點。烏娜·德拉克也許坐十二點的火車離開倫敦,到託基後在某個旅館開了一個房間放下行李,然後又乘火車返回倫敦,及時到達薩伏伊飯店。接著又乘四點四十的火車,在九點十分到達帕丁頓。」

「那麼,然後呢?」湯米說。

「接下來,」塔彭絲皺起眉頭,「就更難分析了。有一班午夜十二點的火車從帕丁頓又發回倫敦,但是她不可能趕上,因為那班車太早了。」

「開快車呢?」湯米提議。

「唔,」塔彭絲說,「那可是差不多兩百英里的路程。」

「我一直聽說,澳大利亞人開車十分瘋狂。」

「哦,我想有這種可能,」塔彭絲說,「那她會在大約早晨七點鐘到達託基。」

「你的意思是,那時她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衝到卡斯爾旅館跳到她的床上?或者趕回旅店向人解釋她整晚在外面,然後付了帳單?」

「湯米,」塔彭絲說,「我們都是傻子,她根本不需要回到託基。她只要託一位朋友到那兒的旅館拿上她的行李,付清帳單。這樣不就拿到了上面注有恰當日期的發票。」

「我想我們基本上得出了一個十分合理的推論,」湯米說,「接下來要做的是趕上明天十二點去託基的火車,到那兒就可以證明我們偉大的結論是否可靠。」

第二天一早,帶著幾張明艷動人的美人照片,湯米和塔彭絲準時乘車,坐進頭等車廂,預訂了午餐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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