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進信封,哈哈,忽然想起這種小心翼翼的感覺,很有初戀的時候第一次寫情書的感覺啊!
然後帶著碧崖在賭坊裡參觀了一番,他提起這次出門還有件事情,就是端王還吩咐了他買套新衣服回去,據說是下個月在相國寺的祭典,望帝陛下破天荒地下了聖旨邀請端王也過去。介時所有皇孫貴胄,滿朝文武都會列席,所以端王緊張得不得了。
我一聽第一個反應就是問:“能不能去看的?”
碧崖點點頭說:“往年都是會放一些百姓進去觀禮的。”
嘿嘿。到時候,我一定要擠進去的,去拍幾張古代祭典的照片,拿回去拍賣,嘿哈嘿哈。發財嘍!
卷二:我是大老闆 029被人綁架了!
由於我也想買東西讓碧崖帶回去送給端王做禮物,就向裴若暄請了半天假,陪碧崖去街上挑衣服。怎麼說我現在也算發達了,這一個月被我搜刮來不少錢,也有必要買點東西感謝一下端王那時的收留之情。
逛了好幾條街,挑了件藍色的長袍,配了件月白色金色繡線罩衫,肯定很襯端王那溫雅又高貴的氣質。搶著付了錢,再三叮嚀碧崖回去一定不要說是我付的錢,要說是畫賣的價錢又高了。碧崖愣愣地點點頭,也不知道明白了沒有。唉,不理他了!
另外又買了一些上等的茶葉、一些對身體有益的花茶、還買了一方上等的好墨和一套據說是啥啥年代的上好毛筆,全部塞給碧崖讓他帶回去,然後叮囑他下個月再出來的時候,一定要來找我,我還想跟他混回去去看看一下端王帥哥呢!
跟碧崖分手後,我在街邊買了一包糕點,再買了一串糖葫蘆,一邊吃一邊往回走。想來想去其實端王真的很不錯呢,人長得帥,性格溫柔,細心體貼,而且看他那純潔的樣子,肯定不會去搞婚外戀,這種絕世好男人在我們現代早就絕種了,在這裡也是打著燈籠也難找的哪!
想得出神,停下腳步來,果然,我還是應該去傍他呀!就算他不是有錢人,那也可以泡他的呀!他畫畫賺錢,我在賭坊當老闆,我們也算是雙職工了,不錯不錯!值得考慮!不過,有個問題,他現在相當於被軟禁在端王府……
為難地皺起眉頭,忽然靈機一動,恍然地一拍手。下個月的祭典他也要參加,到時候看看能不能趁亂把他救出來,然後隱姓埋名,遠走高飛,哈哈哈哈!
一個人想得美滋滋的,太得意了,啪的一聲,嘴裡叼著的一顆山楂掉地上了。我正要低頭看,忽然聞到一股香氣,剛一愣,就有一塊手帕按上了我的嘴巴,接著就是眼前一黑,一個像麻袋一樣的東西當頭罩了下來。
天哪!我遇到什麼事情啦!強盜嗎?劫財還是劫色!
嗚,天哪,兩個都不要劫!
完了,頭開始發暈了,腿上也沒力氣了——然後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當我再次恢復意識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了一間富麗堂皇的房間裡的大床上,枕著緞面的軟枕,蓋的是薄絲一樣的被子,帳子是淺橙色的,還鑲著金絲,喵的,還真是奢侈,把這帳子拆下來,拿去賣,估計也能賣五十個金銖以上。
我晃晃頭,想坐起身,這才發現我的手腳被綁著。像蟲子一樣在床上拱動了一下,發現沒有掙扎的可能,終於放棄了,大罵一聲:“靠啊!誰綁的老子!”
“呵呵呵。”
傳來一陣輕笑聲,很快就有一道人影出現在我的視線範圍內,一身淡萌黃色的長衫,整理地束著發,清秀的五官算不上俊美,不過人靠衣裝,所以看上去有一股風流俊賞的味道。不過看著眼前這傢伙好像很眼熟啊,很像是——
“呵呵,溫老闆不認得我了呀,是我啊,我是小三!”那翩翩少年看著我,忽然笑眯眯起來。靠啊,我認出來了,這個賤賤的笑容,果然是沈三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