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那天晚上登上講壇時,我的心情很奇怪。
教堂裡反常地坐滿了人。我無法相信霍伊斯要佈道的訊息吸引了這麼多人。霍伊斯的佈道乏味教條。如果傳出訊息說,我要代他佈道,也不會吸引這些人。因為我的佈道不僅乏味,還充滿學究氣。恐怕我無法將其歸因於對宗教的信仰。
據我推斷,每個來這兒的人都想看看有誰在,有可能的話,就等佈道後在教堂的門廊裡交換一下八卦新聞。
海多克也在教堂裡,他可是稀客,還有勞倫斯·雷丁。令我驚奇的是,我在勞倫斯身旁看見了霍伊斯那張蒼白緊張的臉。安妮·普羅瑟羅也來了,她通常會參加星期天的晚禱,但我沒想到今天她會來。我竟然看見了萊蒂斯,真是令人吃驚。星期天上午必須去教堂做禮拜——在這一點上,普羅瑟羅上校非常固執,但我從未見過萊蒂斯參加晚禮拜。
格拉迪斯·克拉姆也在,在一群乾癟的老小姐的襯託下,她的年輕和健康相當刺眼。我想,那個姍姍來遲,溜進教堂,坐在教堂後面的模糊人影大概是萊斯特朗茲太太。
用不著我說,普賴斯·裡德雷太太、哈特內爾小姐、韋瑟比小姐和馬普爾小姐悉數到場。所有的村民都到了,幾乎無人缺席。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教堂曾經如此擁擠過。
人群真是奇怪的東西。那天晚上,教堂就像一個磁場,第一個感覺到它的影響的人是我自己。
一般說來,我會事先準備好佈道稿。我的準備工作做得非常認真,但沒有人比我更清楚其中的不足。
今晚,我必須即席佈道。我俯視一張張揚起的面孔,腦子裡突然有了一個瘋狂的念頭。我不再是上帝的牧羊人,而是成了一個演員。我面前坐著一群觀眾,我想感動他們——甚至,我感覺自己有能力感動他們。
我那天晚上的所作所為並不讓我感到驕傲。我對情緒化的宗教復興派精神全然不信。然而,那天晚上,我扮演了一個語無倫次、怒吼咆哮的福音傳道者的角色。
我慢慢地宣講。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我把這句話重複了兩遍。我聽到自己的聲音,洪亮清脆,不像往日的倫納德·克萊蒙特的聲音。
我看見坐在前排的格里塞爾達吃驚地抬起頭,丹尼斯也照著她的樣子抬起頭來。
我屏息凝神了片刻,然後,放任自己情緒激昂起來。
教堂裡會眾的情緒壓抑到了極點,反而意味著可利用的時機已經成熟。於是我就這樣做了。我勸告罪人悔改。我煽動自己的情緒,使自己陷入狂熱狀態,我一次又一次伸出譴責之手,重申這句話:
「我對你們說……」
每一次,教堂的不同角落裡都會傳出陣陣嘆息和喘氣聲。
群眾的情緒是多麼奇怪而可怕的東西。
我用這樣一句美麗而嚴厲的話來結束我的佈道——也許這是整本《聖經》中最嚴厲的詞語:
今夜必要你的靈魂……
這是一種奇怪的、短暫的著魔狀態。回到牧師寓所後,我又成了那個暗淡的、含混的自我。我發現格里塞爾達面色蒼白。她把手伸進我的臂彎裡。
「倫,」她說,「你今晚很糟糕。我——我不喜歡這樣。我從來沒聽你這樣佈道過。」
「我想你再也不會聽到了。」說著,我疲倦地倒在沙發上。我很累。
「是什麼讓你那麼做的?」
「一陣突如其來的瘋狂。」
「哦,不會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吧?」
「什麼意思——特別的原因?」
「我想知道——僅此而已。你太出人意料了,倫。我好像從未真正瞭解過你。」
我們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