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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搶劫,不知道會有什麼後果?像沙漠裡那些專盯著駝隊的大股盜匪一樣搶了就跑,恐怕那些屬於領主的正規軍隊會相當頭痛,他們擁有精良的裝備,是優勢同時也是缺點,不正面對陣訓練再有素的部隊也沒有辦法,笨重的鎧甲讓他們無法像盜賊那樣進行靈活的機動,反而成為追擊的累贅。消滅兩千人的遊賊大概得動用多少正規部隊?就算知道具體的位置,至少也得調動兩萬人才能進行區域性封鎖,只要耗上十天半月就能讓領主們變成徹頭徹尾的窮光蛋,光是糧食上的消耗就能讓他們叫苦連天。

遠處傳來重物的墜地聲將阿爾豐斯從幻想中拉回現實,強盜動手了。因為馬速不快,馬匹摔倒之後立即掙扎著站了起來,背上的騎者卻被拋翻在一邊。四條灰影從埋伏的地方竄出,手裡的刀劍抵在了地上的騎者身上。

阿爾豐斯由於離的比較遠,只能看到強盜們在低聲追問著什麼。其中一個人的長劍往上揮出,由騎者的喉頭劃過,另一人的硬頭錘隨即砸下,將騎者的腦袋砸得稀爛。剩下的兩人將武器插在地上,俯身在屍體上搜尋起來,殺人的那兩人則在旁邊把風放哨。

這些人可真是囂張,不單搶東西還隨便殺人,殺害沒有抵抗能力的人在強盜圈子裡也是種惡劣的行徑,一般都會受到同行的鄙夷和牴觸,除非他們做得很乾淨,沒留下任何的痕跡。這也不是強盜們想安什麼好心,殺害手無寸鐵的人只會增加下次搶劫的難度,反正都是死,就算不會武技的人面臨生死關頭也會拿起武器進行頑強反抗。所以很多強盜團體的口號就是:只要錢不要命,不會對失去抵抗能力的人和婦女兒童下手。這是一種心理造勢,雖然聽上去很人道,但卻在人們心裡種下了只要交錢就能免死的固定想法。

阿爾豐斯繼續向前挪動,他的動作很輕,沒有發出多大的聲音。

“找到了。”一個強盜從屍體腰間掏出一封信件,向同伴興奮的打了個招呼。

“可以看看嗎?至少能滿足一下我那小小的好奇心。”阿爾豐斯突然站了起來,出現在四五十碼遠的地方。

強盜們愣了一下,想不到距離這麼近的地方還隱藏著其他人,還好這個笨蛋自己冒了出來,不然還以為這次搶劫做得十分乾淨利落。

阿爾豐斯學著布蘭克的樣子挽著鋼盾,慢慢走近。他總覺得有說不出的彆扭,好像手臂上多出了一大片多餘的東西,不過既然要裝那就裝到底吧,反正在脫掉連著面罩的頭盔之前,沒人能認得出自己。

“夥記,見者有份,這是你該分到的那份,離開吧。”那個拿著硬頭錘的人從懷裡掏出一個錢袋拋到阿爾豐斯腳下,聽聲音裡面起碼有幾十枚銀幣。

想不到一句話就值幾磅麵包,也不算太吃虧,只是這袋錢並不是阿爾豐斯的目標,他想看看那封信件裡寫的是什麼,

“太少了,還不夠放開肚子吃上一頓。聽著,將身上的錢全拿出來,大爺心情一好就不怎麼喜歡殺人。”阿爾豐斯陰惻惻的說著。

“哈哈……”“呵呵……”對面的四個人不由得狂笑一陣,好像看到了一個怪物。

“你一個人就想搶我們四個?好狂妄的口氣。”使劍的盜賊雙手交錯舞起幾個劍花,“既然是同行,那就按行規解決吧,我還想讓你將那身盔甲和錢袋都留下來呢。”

阿爾豐斯根本不知道這裡的強盜有什麼行規,想來想去無非就是打上一場,他將彎刀拔在手上,“好。我接受。”

用硬頭錘的大漢暴喝一聲,搶上幾步,錘頭就向阿爾豐斯頸中砸落,另一個強盜拔起插在地上的單手斧從旁邊夾擊。阿爾豐斯全身鎧甲,除了錘斧這類重武器,普通刀劍很難傷得到他。

阿爾豐斯一縮頭,讓過硬頭錘,左手鋼盾平平揮出,右手彎刀反撂而上。悶響聲中,硬頭錘落地,單手斧的刃部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