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就好。&rdo;賴特雷爾太太說。然後戲謔似地眨眨眼睛,補充一句:&ldo;我會乖乖守規矩,不再嘮嘮叨叨地責怪喬治。&rdo;
&ldo;喂,你說什麼,我自己也知道我打起橋牌來很糟。&rdo;
&ldo;那不就得了嗎?就是這樣才多了一種嘲弄你、壓迫你的說不出來的快樂。&rdo;
大家都笑了。賴特雷爾太太繼續說:&ldo;我知道我的缺點,不過我想一輩子不拋棄這些缺點,可不是?好不容易才讓喬治忍受我來吧。&rdo;
賴特雷爾上校呆若木雞似地望著妻子。
也許是大家看見賴特雷爾伉儷如此恩愛的緣故吧!那一天後來開始談論結婚和離婚的問題。
男人和女人實際上是不是由於離婚比較方便,這才比較幸福?或是常見的例如暫時性的興奮和不和睦……或由於第三者之介入而發生的糾紛,只要經過一段短短時間,是不是會被再度萌芽茁壯的愛情或友情取而代之?
根據各自的個人經驗,每個人的看法經分為那麼多種多樣,實令人費解。
我本身的婚姻美滿與幸福,令人難以置信,而且我本來是個守舊的人,但我贊成離婚,為了極力減少受害,以便重新開始。波德&iddot;卡林頓儘管有不幸的婚姻之經歷,依然主張由於結婚而結合的永續性。他對婚姻制度非常尊敬,他說有了婚姻制度這才奠定了國家的基礎。
既沒有結婚經驗,而且也沒有可資發表意見的諾頓,卻支援我的看法。而具有近代科學思想的富蘭克林,意外地卻斷然反對離婚,離婚可能與他的理想,亦即明快的思考與行動背道而馳的樣子。他認為凡人皆因結婚而負起責任。這個責任需負擔,不準迴避或放棄。契約終究是契約,既以自己意志締結了此一契約,就非履行不可。否則的話,糾葛將層出不窮,結果,婚姻就無法美滿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