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5頁

萊特利喝啤酒中毒,為氰酸鉀毒斃。布萊特利太太被捕,依殺人罪起訴。後來被逼自白。終被判處死刑。案件e馬煦.李芝費特

一個老頭子暴君。

有四個女兒,不許一切娛樂,連零用錢也一毛不拔。某晚回家,在側門門口遇害,頭部被致命的強烈打擊致死。經警局搜查完畢之後,長女瑪嘉麗向警局投案,坦供弒父。據她供述,為了要讓三個妹妹過著幸福的一生,乃出手行兇。姊妹們繼承了龐大的遺產。瑪嘉麗.李芝費特被判斷為精神失常,收容於精神醫院,不久逝世。

我仔細地看,越來越覺得不明所以然。把那份報告放下來,我以疑惑的眼光望著白羅。

&ldo;你覺得怎樣?朋友。&rdo;

&ldo;布萊特利的案件我還記得。&rdo;我慢慢地說:&ldo;我看過當時的報紙。那位太太很漂亮。&rdo;

白羅點點頭。

&ldo;不過,我想請教你。這五個案件到底怎麼了?&rdo;

&ldo;在我還沒告訴你之前。願聞你的感想。&rdo;

我稍感到為難。

&ldo;你給我看的可是五件謀殺案的簡單報告吧。案發地點和關連人物的社會地位與背景都各有不同。再說,這五個謀殺案,並沒有一個共同之點。也就是說,一個為嫉妒引起殺人,一個是一位不幸的太太為了擺脫丈夫的束縛而殺人,一個是以金錢為動機,再一個是嫌犯沒有逃避刑罰的意志,所以他的目的也可以說不是利己的,而且還有一個很明顯的是很殘酷的,可能是酩酊大醉時下的毒手。就是這樣。&rdo;說到這裡,我停頓了一下,以缺乏自信的口氣問白羅:&ldo;有沒有我所忽略的共同要點?&rdo;

&ldo;不,沒有,你所歸納的很正確。只有一點可以一提而沒有提及的事。也就是說,這五個案件中,隨便拿一件來說,現實上都沒有疑點。&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