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南剛狠狠心,說道,「對,我那天的確和金書一起去了城南,也的確碰到了邢志明,我身上的傷,也是他打的!」
「這麼說邢志明身上的傷,也都是你捅的!」
好傢夥,看著挺斯文的一個人,一口氣給捅了三十多刀,邢志明都被捅得像血窟窿了。
這人太危險了,小馮立即拿出別在腰上的手銬,把林南剛給銬起來了。
林南剛倒沒掙扎,但異常激動的反駁,「不是我,我沒殺他!我那天什麼也沒帶,就用磚頭砸了他幾下,他倒是把我的胳膊打折了,他在前面跑得可快了,我都沒追上!」
不管他是不是殺人兇手,但是犯罪嫌疑人無疑了,林東和小馮立即把人帶到局裡,徐隊長最近為了這個案子,受了不少窩囊氣,立馬就進行了審訊。
林南剛意志薄弱,沒幾個回合就全部交代了,邢志明的確不是他殺死的,但也不是和他沒有關係,他是不折不扣的共犯。
事情還要從三年前說起,三年前有一天他外出喝喜酒,兒子跟著他去了,林夢巧感冒了,周金書在家裡照顧她,臨到中午小姑娘要吃桔子罐頭,周金書去附近的副食店買,偏巧沒貨了,只能去了更遠的地方,就著來回不到一個鐘頭的功夫,小姑娘就被人糟蹋了。
林夢巧才八歲啊。
一開始周金書要報警,林南剛覺得這樣會讓女兒承受第二次□□,到時候院裡人的指指點點,會徹底毀了這個孩子,兩口子選擇了隱忍,請假帶著孩子去北戴河散心,誰能想到,眼不錯的功夫,閨女就跳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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