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輕徭薄賦的政策並不適用於現在,連太傅盧植也派盧毓告訴呂布,不能一下子減免所有的人頭稅,要逐步地減免。
賈詡說得最為坦白:“主公,您一下子減免這麼多,再大恩情一下子落在下面的民眾頭上,他們也只是感恩您一次,您若隔上幾年減免一點,隔上幾年減免一點,到平定天下之時完成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目的,那樣豈不更好。民眾對您的感恩是持續不斷的,那樣的民心才穩固。”
呂布深表同意,他了解人性。就是掏心掏肺為某個人犧牲掉自己全部,他也只能感恩你一次,甚至過後就忘。若是細水長流一點點地對他好,而且保持著若是你不聽話我就不對你好的態勢,對方才會懂得感恩,才會時時感恩。
但問題是呂布已經宣佈免去一切算賦人頭稅了,現在的冀州幷州民眾都心知肚明,坐著的皇帝是劉辯,他說話不算數,站著的皇帝是呂布。他說話才算數,只是呂布對劉辯忠心耿耿猶若當年霍光,而對呂布來說,朝令夕改,必定損傷他好不容易才積累起來的威嚴。
呂布稍微想了一下,便想出一個很巧妙的方法,那就是攤丁入畝。把之前的一切徭役、兵役、其他雜稅都折算到田賦裡面,摺合成一畝二斗,此後每年少徵一升,災荒年減半或免徵,豐年若有民眾蓄意不交。次年加倍徵收。
這樣算起來,自耕農、世家大族所有的田地上繳納的賦稅都是一畝五斗。東漢時期,正常年景,一般田地一畝地種粟或小麥都在一百二十多多斤以上,按照一石小麥約等於三十市斤,這一百二十多斤大概相當於四石,按照一石等於十鬥等於一百升的度量衡,此時的一畝收成大概有四十鬥,四百升。
如此算來,呂布對自耕農和地主一共徵收一畝地四鬥糧食,按照稅率折算是百分之十,看起來不輕,因為東漢的田稅不過三十稅一,可以說是史上最低的土地稅。
但是東漢時期的人頭稅非常重,特別是到了現在的東漢晚期,每戶每年需要繳納200錢的戶賦;成年男子每年還要繳納300錢的更賦,廢疾之人也不能免;凡是1歲~14歲的孩子,不分男女,每年還要交納23錢的口賦;成人的人頭稅叫算賦,15~56歲不分男女,每人每年交納120,商賈和奴婢加倍,每人每年240錢,為鼓勵生育,女子15~30歲不結婚者分為五等,每升一等加徵一算;有婦女懷孕者,免其夫算賦一年;還有胡亂攤派的獻費,凡是成年男女,每人每年都要獻給皇帝63錢,以供宮廷費用,地方亂收費也多如牛毛,不勝列舉。…;
另外,東漢民眾還有負擔繁重的徭役,徭役就是每個年滿17歲的男子每年須在戶籍所在地服1個月的無償勞役,從事土木工程、造橋修路、治理河渠、轉輸漕谷等基礎建設勞動。徵發徭役說是以三十天為限,但只要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返工,不計算在固定的役期內,可見徭役實際上往往超過一個月,另外因為天高皇帝遠的關係,地方官濫發徭役也從來都不是什麼新鮮事。很多民眾苦於徭役,乾脆花錢僱人為自己負擔徭役,這又是幾百錢出去了。
這樣平均下來,一戶四口之家,每年至少給官府繳納800到2000錢不等的苛捐雜稅。
那段歷史上,曹操攻破鄴城後,鑑於東漢後期沉重的人頭稅,將之更改為戶調製,對自耕農和地主收田租每畝為四鬥,每戶出絹二匹、綿二斤,不得擅興發,大力制止對農民的亂攤派行徑。
這樣對比一下,呂布每畝地四鬥糧食的徵收比例並不高,因為那些依附於世家大族地主的佃農們他們每年要給地主們繳納五成以上的糧食,相當於一畝地要繳納二十鬥糧食,剝削的那麼重,為什麼他們還願意依附於世家地主呢,一是被世家地主巧取豪奪被迫的,二是因為朝廷與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