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參與當地法院的庭訊中,監督法院審判。
廷尉為最高法院院長,廷尉原來的職掌是管理天下刑獄,每年天下斷獄總數最後要匯總到廷尉,州郡疑難案件要報請廷尉判處,廷尉也常派員為地方處理某些重要案件,還可駁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決意見;廷尉根據詔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審判有罪的王或大臣,禮儀﹑律令皆藏於廷尉,並主管修訂律令的有關事宜,屬於分﹑寸﹑尺﹑丈等度量標準之事,亦由廷尉掌管。
改組後的最高法院廷尉的職責沒有改變多少,是最高司法機關,各州郡地方的案件最後都要匯總到廷尉,特別是死刑案件都要由廷尉稽核才能執行,廷尉有責任幫助地方處理疑難案件,同時有權力撥正皇帝、三公權貴們提出的判決意見;有權力根據皇帝的詔令,逮捕、囚禁、審判任何有罪的王公大臣。
廷尉還有一個重要的職責便是主管修訂律法,務必在五年內做到有法可依,五年後,呂布不想再聽到任何“法律上的漏洞”,現在的廷尉法衍並未感到有多大的壓力,畢竟呂布在不斷地給他啟示,大漢的律法在呂布的不斷提點下,越來越嚴密細緻。
至於度量標準的事宜,則交給工部受理。
將御史臺定位為大漢的最高檢察院,從州、郡、縣三級建立三級御史院,分別為州御史、郡御史、縣御史,除了稽核各級法院的案件,並監督各級官吏的所有行為,並作為公訴人,檢舉任何人的任何違法行為,特別是官吏的違法行為。
各級御史院都直接受御史臺直接管理,不受當地行政長官管轄,經費都由中央財政直接撥付,避免了檢察官員受當地一把手、二把手的轄制,而讓檢察權淪為權力的奴隸。
刑部為司法部、公…安部的合體,州、郡、縣、鄉各級都有刑曹,為刑部的直屬機構,雖然受當地行政長官管理,亦享受地方財政,但晉升機會是由上級刑曹以及中央刑部決定的,地方行政長官的意見只佔三分之一的效力。各地刑曹的職責約等於後世警察局、司法局的合體。各地刑曹接到報案抓人,然後審訊,再交給地方法庭審判,再由地方御史稽核案件,若是罪犯不上訴,則結案,若罪犯上訴,可上訴到廷尉。
對廷尉、御史臺、刑部做了改組以後,讓法律人員獨立於行政權力體系之外,自成體系,讓法律不再成為權貴們欺壓窮苦百姓的工具,而是成為調整階級矛盾的法寶。
所以呂布才可以躊躇滿志地說:“第三個法寶便是律法,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則天下秩序大定,百年內當無可慮。”
呂布用田豐執掌御史臺,用徐庶執掌中情司,御史臺和中情司一明一暗,監控著大漢所有官吏的一舉一動,所以呂布可以放心地說:“本公有第四個法寶,監察權,監察各級官吏,確保權力不被濫用。”
徐庶笑問道:“主公,您的第五個法寶呢?”
呂布笑而不語,議院制度的全民監督確實是一個終極**寶,可惜現在時機不成熟,不能祭出來。(未完待續。)
第764章 陶謙之死
徐州那邊尚未傳來陶謙死亡的訊息,陶謙還活得好好的,還把駐紮在郯城附近的劉備調到小沛城,以抵擋呂布從西邊對徐州展開的進攻,小沛城之前曾被曹操屠過城,人煙稀少,陶謙把劉備調到小沛,擺明是不相信劉備,不想讓劉備發展起來。
不論是從安插在徐州的軍情特工那裡,還是從岳父曹豹那裡,呂布都沒有得到劉備有實施陰謀的訊息,劉備接到陶謙的命令後,沒有半點抗辯,直接領著麾下五千人馬去了小沛,開始修補城牆,屯田,興修水利,擺出一副在小沛安頓下去的架勢。
呂布麾下文武眾將紛紛勸告呂布:“主公,我們不能在坐著等徐州內亂,要打徐州就趕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