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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是,被暴力開啟的兩臺保險箱裡的大量財富。主要是杉浦的那臺,裡面有著這個分組幾乎所有資金的票證,他已經全部笑納了,當然,他是化妝去銀行取的現金,而這些現金如今都堆在空間裡,與他想要的檔案堆在一起,等回到香港,這些錢很容易就會被轉換成港幣,最少能為安亦斐貢獻出十多幢別墅,而且是半山區的別墅。

洛杉磯的一處房屋裡,林卿霞正在向自己的閨蜜鄧麗筠述說跟安亦斐之間的關係,兩人的笑聲就像是林間的百靈,迴盪在房間內。

“清霞,有你說的那麼帥嗎?比秦翰還要帥?”,如今的鄧麗筠不到三十歲,正是人生最美麗的階段,兩人滾在一張床上說著屬於閨蜜之間的悄悄話,笑得如同百合花開。

“嗯,他好高,主要是氣質好。跟他一起之後,我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抗拒秦翰的追求了”

鄧麗筠好奇地瞪大眼睛,八卦地問:“為什麼啊?小妮子”

林卿霞捏了一下對方的某個敏感部位,兩人再次笑鬧了一番之後,才回答:“阿斐有股子秦翰沒有的硬朗,這麼說吧,他是華人中的硬派小生,但又比洋人多了一絲儒雅。那樣的氣質對於女人來說,如同在沙漠中找到了可以解渴的毒藥,欲罷不能”

翻了個身,鄧麗筠嚮往地望著天花板,“前幾天在沙灘上遇上了個也是香港過來的男子,他也頗具男子漢氣。但我總感覺他是故意碰我,專程來結識的”

翻身而起的林卿霞用手託著下巴,瞪著大眼睛問:“問了名字嗎?”

“他說他本名叫程元龍,如今的藝名叫戊龍”

林卿霞“撲哧”一笑,“麗筠,我看你是光顧著唱歌了,我知道他,正在追阿嬌呢”,說完翻翻白眼也變成了仰面朝天的姿勢。

“啊?怎麼這樣呢,我看著挺憨厚的樣子”

林卿霞又翻了個白眼,沒再說話,房間裡瞬間安靜了下來。

牽著小蘿莉的手下了舷梯的安亦斐並不知道那位金嗓子不在臺灣,但他此行的目的可不止是為了鄧麗筠一個人。

臺北的街頭,小蘿莉法子一臉好奇地東看西瞧。而安亦斐卻在極力回憶著前世的訊息。他來臺灣主要是為了三個人,第一就是鄧麗筠,可惜不知道人在哪裡;第二則是為了音樂人李宗勝,在他的記憶中模模糊糊記得如今的這位應該是組建了一個小樂隊,在歌廳裡唱歌;第三個,那就很容易就能找到,引領了未來很多回憶的另一位金嗓子陳淑華。

鄧麗筠不用多說,這位在港臺金唱片銷量第一的位置上待了很多年。而陳淑華的《夢醒時分》、《流光飛舞》等等幾乎代表了一個時代的印記,也是他非常想簽下的歌手。但最主要地是,他想找到音樂人,可以創作歌曲的音樂人,也許香港其他娛樂公司不在意這些人,但作為後世來人,安亦斐卻異常在意他們。歌手嘛,只要長得靚、嗓子是那麼回事就行,但製作人卻是底層資源,怎能不早早地抓在手裡?

“歐尼桑,你又發呆了”,小蘿莉那萌萌的日語引來了附近幾位行人的眼光,讓安亦斐有些尷尬。

“走吧,法子。我們去一家電視臺”,安亦斐從來不會小看任何孩子,懂事與否與所處環境有關,比如這個時代的鄉下就有很多大孩子幫助父母照顧一群弟弟妹妹們。所以,他知道法子明白自己在做什麼,她很聰明。

陳淑華如今正在華視做主持人,二十出頭的她面容清秀,而且氣質出眾。此時她正面帶驚訝地望著對面這一大一下的兩個人,“安先生,我已經好幾年不唱歌了,可以問問這位小妹妹是?”

“她叫法子,是我在曰本收養來的孤兒”,等法子用日語喊了聲“姐姐”之後,安亦斐這才微笑著注視著一眼星星的陳淑華,“陳小姐,我認為你只做主持人是在浪費自己的天賦,我很看好你的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