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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班餐車的服務員不太可能正好是那天接待過那位姑娘的吧,」湯米說,「這得指望咱們的好運氣了,我們得花些時間去託基走一趟,在那兒逗留幾天,直到我們找到正確答案。」

「這樁尋找證人的買賣真夠費勁兒的,」塔彭絲說,「小說中這樣的橋段都是兩三段就結束了。某某偵探乘上去託基的火車,詢問了餐車侍者,然後就結案了。」

但是,至少這次,這對年輕伉儷的運氣來了。回答他們問題的,給他們結帳的侍者恰恰是上週二值班的那位。接著,湯米所說的價值十先令的技能便付諸實施,塔彭絲拿出那些美人照片請他辨認。

「我想知道,」湯米說,「上週二這些女士中有沒有人曾在這輛火車上用餐?」

正如最佳偵探小說大書特書的那樣,這個男人立刻愉快地指認出烏娜·德拉克的照片。

「是的,先生,我記得這位女士,也記得那天是星期二,因為那位女士自己特別強調了這個日期,說星期二總是她的幸運日。」

「到目前為止,一切順利,」當他們回到自己的包廂時,塔彭絲說,「我們也許還會發現她確實預訂了旅館房間,那要證明她返回過倫敦就不那麼容易了,但是火車站的行李工說不定能認出她來。」

但是,在那兒他們卻又撲了一個空。下了火車,登上月臺,湯米詢問檢票員和幾個行李工,對方都說不知道。在詢問另外兩個行李工之前,湯米先塞給他們每人一個兩先令六便士的硬幣,結果那兩個行李工同時指認出其中一張另外一個姑娘的照片,說模糊記得有個這樣的姑娘坐下午四點四十的火車返回倫敦,至此辨認烏娜·德拉克的工作告一段落。

「但這也並不能說明什麼問題,」當他們離開火車站時塔彭絲說,「她可能確實乘坐過那趟火車,但是沒有人注意到她而已。」

「她也可能是從其他車站上的車,比如託雷站。」

「很有可能,」塔彭絲說,「不管怎樣,我們去過旅館後,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卡斯爾旅館是家可以遠眺大海的大酒店。預訂完過夜的一個房間,完成登記後,湯米愉快地四處打量了一番,滿面笑容地問道:

「我相信上星期二我們一位朋友曾在貴店住過,她是烏娜·德拉克小姐。」

櫃檯裡的年輕女士對他燦爛地一笑。

「哦,是的,我記得很清楚。一位澳大利亞年輕女士,我想。」

湯米打了個手勢,塔彭絲立刻拿出烏娜的照片。

「這是她的一張照片,十分迷人,不是嗎?」塔彭絲說。

「哦,十分漂亮,確實十分迷人,相當時髦。」

「她在這兒待了很久嗎?」湯米問道。

「只待了一晚。她走時說第二天早晨回倫敦。看上去旅途遙遠,卻在這兒只待一個晚上。但是當然,我想澳大利亞女士們不會在乎這種來去匆匆的旅行。」

「她是一位敢作敢為的女孩,」湯米說,「總喜歡冒險。但是在這兒,她有沒有出去和一些朋友吃晚飯,然後坐他們的車兜風,結果把車翻進溝裡,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來?」

「哦,沒有,」這位年輕女士說,「德拉克小姐是在酒店裡用的晚餐。」

「真的嗎,」湯米說,「您確定?我的意思是——您怎麼知道的?」

「哦,我看到她了。」

「我這樣問是因為我聽說她和一些朋友在託基吃的晚餐。」湯米解釋說。

「哦,不,先生,她在這兒吃的晚餐,」這位年輕女士笑起來,臉微微泛了點紅,「我記得,她當時穿了件十分甜美漂亮的連衣裙,是那種撒滿三色堇花的雪紡綢衣料。」

「塔彭絲,又擰巴了。」當他們被帶上樓,進了自己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