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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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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安小軒還沒回過神,就已經置身於一個四人小團隊中了。不過這個團隊的分工有點奇怪,通常是徐諾負責通報新聞,蘇詩雅負責點頭附和,葛天舒負責吸引蘇詩雅的注意,而安小軒負責發呆走神。他們在黃昏的食堂前如約聚集,又在夜幕還未降臨便兩兩散去,週而復始。

說到林謙案,應該是欽天監自成立以來性質最惡劣的事件了。林謙被診斷為腦部永久性損傷,雖然能跑會跳,但思維意識已經完全和外界斷開聯絡了。他的父母都是仙宗的高層,趕來看到愛子只會要麼蜷縮在牆角瑟瑟發抖,要麼抽風似的大聲尖叫,心肝兒都疼碎了,惡狠狠地發誓要讓兇手加倍償還。

憑心而論,墨城地區的警察算是很有效率的。

案發次日,他們就確認了在林謙體內檢測到致幻劑——這是一種會讓人精神變得敏感的毒品。雖說是違禁品,但像林謙這種紈跨子弟,能偷偷搞到些也並非不可能。事實上,帝國裡偶爾也會爆出有人服用致幻劑的醜聞,而主角通常就是和林謙類似的花花公子們。在享樂之前喝上一點,能獲得成倍的歡愉。

理論上說,在精神變得敏感之後,一點小快樂就能令人飄飄欲仙,那麼一點小傷害大概也能讓人痛不欲生。只不過由於是違禁品,致幻劑長年處於有市無價的狀態,“會玩”的人好不容易弄到了,誰也不捨得隨便瞎試,因此至今還從未發生過這種事件。

“這個案例可為一些人開啟新世界的大門了。”葛天舒不虧是政宗系的,評論角度頗為獨特:“老百姓總以為騙局害術越公開,自己就越安全…可惜啊,更多的情況下,這種報道反而只是為心懷惡意的人們提供了更多的靈感,而善良無辜的人們依然防不勝防。你們看著吧,只消過一陣兒,反用藥物功效的惡*件肯定會多起來的。”

林謙的父母堅持認為他們的寶貝兒子人品上佳,絕不會做出吸毒這種事,一定是被人下藥了。至於是誰下的黑手,那還用問嗎!

這個李路得也是宗二代,只不過是教會那邊的。他和林謙半斤八兩,平日裡都驕縱慣了,擱到一塊兒火星四濺。蘇詩雅和葛天舒在那些“上流社會”的夜夜笙歌中經常見到他倆,據說林謙的女伴跟走馬燈似的換,而李路得好像盡是跟一幫叛逆青年混在一塊兒。

所以說,李路得要渠道有渠道,要動機有動機。同住一間宿舍,食物飲水裡稍微做點手腳,再容易不過了。不在場證明?提早下個藥本來就不需要在場!

大概也是因為這兩人的身份都槽點太多,此案一發社會上登時起了軒然大波。主流媒體平日裡就有依附的教派,此時自然各為其主,劍拔弩張。

一撥兒是仙宗的信徒。可想而知,必然是一邊在為林謙點燭祈福,一邊恨不得把教會滿門抄斬。死者為大——林謙雖然還活著,但一輩子這樣瘋瘋癲癲,和死了也沒多大差別了——於是仙宗那邊的不斷地冒出各種懷念讚美文,在各新聞平臺鋪天蓋地的轉發。

荒淫放縱變成了風流倜儻,奢侈無度變成了豪爽慷慨…絕大多數人別說瞭解林謙了,恐怕連這名字都是第一次聽說,哪裡能看得出這些“藝術化的措辭”?見著一篇篇文章都寫得聲淚俱下、撕心裂肺,心中只道:教會這些敗類,多麼好的一個孩子被殘害成這樣,太可憐了!於是一時間群憤激昂,脾氣暴烈的直接就衝教堂裡砸場子了,冷靜些的也在聯名上書,要求嚴懲李路得。

然而教會的公關也不是花架子。要知道無罪推定可是司法基本原則之一,即“如果沒有充分、確鑿、有效的證據證實被告人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說李路得下的藥,證據呢?他們咄咄逼人地威脅道:仙宗如果拿不出鐵證,那就是惡意中傷、造謠誹謗;嚴重損害了教會和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