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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章

這基礎上,增加了戶律、興律、廄律,總共合計九個篇章,所以命名為九章律。”

“《九章律》是漢朝律補充,或者在九章律的基礎上修改而來。”

“除了《九章律》之外,漢朝還有非常重要的三部法律,分別是《傍章》、《越宮律》和《朝律》,這四部律法被統稱為‘漢律六十篇’,其中《九章律》九篇,《傍章》作為《九章律》的補充,寫了十八篇,《越宮律》一十七篇,《朝律》又稱《朝會正見律》共六篇。”

說起這個,伍愛華忍不住感慨:“想想古代人也挺輕鬆的,只要背完六十篇,就知道了漢朝所有基本法律,不像我們現在那司法考試,我是背了又背,也只記得重點法條……”

漢朝人:什麼?你說背六十篇輕鬆?

伍愛華說著:“我發現隨著科技進步和發展,各項規定是越來越繁雜,像是漢初,用竹簡,所以就修了六十篇律法,後面造紙術改良紙張普及,律法又有增加,等印刷術出現並改良,律法已經開始變得浩瀚,到我們現在,電子網路辦公普及,如果說狹義上的法律,我們還能數清楚,如果說廣義上的法律,國家究竟有多少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誰數得清楚啊!”

伍愛華說著就想嘆氣,重新將注意力轉回漢律之後,解釋道:“除了這四個主要律法合訂本,漢朝並不是沒有訂立其他的律法,也有很多單行律,比如之前張家山的漢墓就出土了呂雉執政時期的《一年律令》,裡面包括了《告律》、《田律》、《亡律》、《錢律》等等單行本。”

“不得不說,呂雉真的是一個非常優秀的執政官,劉邦要不是好命娶了呂雉,他漢家江山可能和五代十國一樣,你方唱罷我登場,幸運的傳兩三代就沒了,不幸運的在自己手上就沒了。”

“啊,也不對。”伍愛華說著:“畢竟傳兩三代的很多都是短命帝王,這麼說來他們可能也不怎麼幸運?”

已經知道五代十國在唐亡之後的五代民眾瑟瑟發抖:五代居然最長就兩三代短命帝王?那豈不是一直是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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