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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 章

輩對晚輩犯罪,越是親密越是減刑,晚輩對長輩犯罪,越是親密越是加重刑罰。”

“總而言之,主打就是一個家暴合法、傷子無罪。”伍愛華嗤笑一聲。

【晉朝人顯然不明白,有些人生來就不應該具有生育能力,不應該當父母的】

【這不就是曲解人家先賢的想法嗎?先賢都說了,父不慈則子不孝,結果好傢伙,你們還給不慈的父親減免刑】

【想到國外有些邪教認為吃掉親生孩子可以延緩衰老,不知道晉朝的立法者怎麼看?】

晉朝的立法者皺眉看。

“吃掉親生孩子,這也算人?!”

就是最苦難的天災人禍的亂世,官員們能夠想象的也無非易子而食,這種衣食無憂但是吃掉自己親生孩子的,真的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如此聳人聽聞,以至於晉武帝都忍不住說道:“這準五服以治罪,是不是也要有一些前提?”

眾人聽到晉武帝司馬炎的話,不得不承認,很有必要。

伍愛華這時候看到彈幕,不由想知道晉朝的人究竟是什麼反應,只是還在直播中,只能遺憾之後再找其他同事看回放了。

跟蹤晉武帝位面的工作人員看到他們的反應,笑了:“看來這晉朝也要去往我們不知道的方向了?”

“當然,這個法律也不全然是尊親屬佔便宜。”伍愛華說道:“有一些罪名,卑親屬更加佔便宜。”

“古代都說,父母在,不分家,”伍愛華說道:“這個不分家,其實也代表了家裡的錢財都由父母管控,所有的子孫都只能有零花錢,而不能有私房錢。”

“當然,只是兒子孫子沒有私房錢,但是媳婦的嫁妝還是歸媳婦自己支配的,所以也有不少兒子缺錢花的時候要有兒媳婦的嫁妝幫忙。”

“在這種情況下,晉律就有一條規定,就是說子孫偷了父母祖父母的錢,也要減輕處罰,”伍愛華說道:“這個立法思想和我們現代類似,小偷要判刑,但是如果他偷的是自己家裡的錢,那就不算小偷了。”

“我覺得這種立法思想也很好理解,古代嚴懲偷盜,就是因為這是社會不安定因素,會導致大家擔憂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伍愛華說道:“但是如果那人偷的是自己家裡的,就說明他是有賊心沒賊膽,甚至本身也沒賊心,就是錢不夠花問父母和祖父母借點錢花花,怎麼能和普通的偷盜化為一談呢?”

“因為這個罪行的危害性很小,就是損失,也是損失了他未來能夠繼承的財產,所以從輕處罰也很合理。”伍愛華說著:“何況按照古代不分家的情況,搞不好他偷的錢都是自己掙的呢!”

伍愛華這麼一說,彈幕充滿了歡快的氣息。

【父母在,不分家,我在家,都我花】

【花自己賺的錢怎麼能叫做偷?那叫做光明正大!】

【古代也不願意耗費人力打擊這種只敢窩裡橫的人啊】

【古人這種父母在不分家,是沒碰到我們這種一心啃老的全職兒女,爸媽掙錢我來花】

“當然,古代不分家也可能是因為分家就不能免稅免傜役了,”伍愛華說著:“像是秦朝那種強制分家的,終究還是少數。”

“不過,晉律中有一個規定和秦朝當時的實際做法非常相似,這個規定就是‘不經宰縣,不得入為臺郎’。”

“秦朝則是踐行了韓非子的想法,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按照我們現代的說法,就是沒有基層鍛鍊的經驗,就別想在中央當官。”伍愛華說著:“只是秦朝和晉朝後面的實施效果,秦朝還能說是見仁見智,晉朝完全就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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