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之上,一眨不眨地盯著落於野馬背上的小皇子。
野馬桀驁難馴,這隻棕紅色毛皮發亮的野馬更是一眼便能看出其中不凡。許錦逸剛落在它的背上,野馬便身子大力一扭,如同魚兒一般滑手,若非許錦逸緊緊扒著它的脖子,恐怕還真得被它顛飛出去。
一顛不成,野馬打著響鼻,鬃毛亂拂,旋身凌空尥幾個蹶子,馬腳之下頓時被它丟擲幾個深坑,泥土與雜草紛雜地揚到半空。
坐在他背上的許錦逸此時隨著野馬的動作左搖右晃,顛上顛下,幾次差點兒被這隻野馬顛飛出去。
此時許錦逸需要的是重量,卻不是翩飛矯捷,他的小身板著實削瘦了些,實在難以在這批異常桀驁的野馬上保持身體平衡。
許錦逸一聲低吼,雙手聚攏真氣壓在野馬背上,野馬彷彿遭受萬鈞之重,自然急於擺脫他,不過無論怎麼動作,許錦逸始終牢牢黏在野馬背上,將渾厚的內力變換成千鈞重量壓在野馬之上。
兩人陷入一場持久戰,人和馬都極為清楚,誰若是撐不住了,誰便是輸了。
終於,也不知是過了幾息,還是過了幾刻鐘,更甚者過了幾個時辰,野馬嘶叫一聲,四肢俱彎,跪伏在地。
第87章 和親皇子
許錦逸收回真氣,野馬仍舊溫順地任他坐在背上,這馴馬一事算是成了。
“恭喜!”呼延赫從林木上跳了下來,滿臉笑意。
能馴服這麼一頭野性十足的上好寶馬,許錦逸也是極為開心,抱著它的脖子蹭了蹭,這才挑眉望向呼延赫,“咱們回嗎?”
“回吧,這次可走的不遠,能馴服一匹寶馬,也算是不虛此行了。”呼延赫伸出的手還沒落到馬脖子上,這馬就躲到了一邊,他臉上的笑越發滿意滿意。
頓時,兩人騎著各自的馬,許錦逸還牽了一匹新馴服的,並排朝著部落聚集地返回。
臨近黃昏,草原裡的獵物多了起來,遠比白日時頻繁,呼延赫和許錦逸還碰到一群野豬,兩隻體型巨大,剩下的五隻體型小一些,每隻卻也能有個二三百斤,應當是那兩大頭野豬生的孩子。
呼延赫舉起弓箭就要射殺威脅性最大的那隻公野豬,許錦逸向他搖了搖手,“不如將它們都趕回去。”
野豬肉肉質鮮美,比現代吃的家養豬肉可是有滋味兒多了。既然碰上了,何不將這群都趕回去,吃不完的也能醃製起來,留著過冬吃,畢竟草原上以打獵牧羊為主,冬季市冰雪足有半丈高,屆時吃個豬肉都是難事。
“野豬還能趕?”呼延赫這麼說著,卻是放下了弓箭,“如何趕?”
“打!”許錦逸伸出拳頭,“打怕了,自然就聽話了。”
拳頭才是硬道理,不僅是人,就連動物都遵循著這個準則。兩人繞著兩隻大野豬就是一頓胖揍,拳拳不落空,卻拳拳不致命,打的兩隻野豬嘶吼不停。
終於將兩隻野豬打的望風而逃,呼延赫和許錦逸才飛身上馬,兩邊夾抄著將一群及其聽話的野豬趕回了營地。
營地已經點滿了篝火,姑娘們漢子們正三五一群比賽著自己的獵物,只聽見一陣呼嚕嚕的聲音,卻見大汗和整日與大汗住在一起的那個男人趕了一群野豬回來了。
看到體格剽悍的兩隻超大型野豬,還有五隻體格絕對不算小的野豬,眾人紛紛驚掉了眼珠子。
有大汗這大小七隻野豬近兩千斤的獵物在,誰還能得到那“呼延第一勇士”的稱號?
其實在這種狩獵比賽中,即使獵術強勁,獵個三五百斤就算頂天了,畢竟每人都是單槍匹馬,如果獵殺的獵物太多,馬兒還運不回來。
如果僥倖碰上野豬這種大型獵物,獵人們也最多也只射殺兩隻。若是馬兒運的吃力,半路上還會砍掉野豬的幾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