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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即又投入到國家隊經營權的招商工作中去。我們還是採取公開競標的辦法。由於事關2008年北京奧運會,我們在贊助金額、品牌建立等條件之外,著重強調了合作方要有能力為國家隊的備戰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援和保障。

在所有參與競標的企業中,實力最為突出的是NBA中國公司和盈方中國公司。對盈方中國來說,他們剛剛拿到CBA聯賽的推廣權,如果國家隊的推廣權旁落,在贊助商資源及球員資源上必將面臨殘酷的競爭。而當時NBA總部已經把開拓中國市場作為其國際化戰略的重點,指示NBA中國公司尋找合適的切入點。如能借助中國國家男籃參加2008年北京奧運會這個歷史契機,一定可以成為全方位展現NBA實力的大舞臺。所以,雙方均勢在必得,展開了一場激烈的競爭。

對於NBA的進入,我感到十分意外。因為早在2003年年底,我曾經約請NBA亞洲區總經理鄧文光和馬富生吃飯,探討與NBA合作的可能性,意向中包括聯賽和國家隊的內容,但事後並沒有得到他們的響應。何況,讓NBA拿錢出來合作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而這次NBA願意投入取得中國男籃推廣權的舉動,使我隱約感到他們的發展戰略有了重大改變。

雙方的商戰一開始,盈方就處於弱勢。NBA利用他們在技術層面上的優勢,向我們提出了國家隊可以每年到NBA參加夏季聯賽,NBA派有經驗的教練訓練國家隊,提供訓練計劃、訓練設施等,這對國家隊很有吸引力。NBA總部也非常重視這次競標,其國際副總裁麥世安因為這件事專程來中國多次。

在籃協的內部會議上,包括我在內的幾乎所有的意見都傾向於和NBA合作,畢竟他們在技術方面能給中國隊提供更多切實的幫助。因此和NBA的談判很快就進入了商定合同文字的階段。這時,即便已經處在完全不利的狀態下,盈方的王應權總經理也沒有放棄希望,還在努力地爭取。

品牌打造:形象內涵一個都不能少(6)

和NBA的合同文字談判進行得不是很順利。雙方在合同細節上常常各執己見。屢屢需要高層直接對話才能達成妥協方案。最後在有關續約條件等一些問題的法律表述上,雙方的律師發生了嚴重的分歧,這些分歧最後導致了合同談判的破裂。其實導致談判破裂的更主要原因是,我們希望能夠考慮到盈方在推廣聯賽上的利益,畢竟國家隊和聯賽是不可能截然區分的,未來一定會產生慘烈的競爭,而盈方一定不是NBA的對手。

我們試圖在NBA和盈方之間劃分一條界線,以確保雙方的利益。顯然,這是不能被NBA認可的。最後,我還想讓NBA作出一些姿態,以安撫盈方,包括為CBA聯賽帶來一兩個贊助商等,但也被NBA拒絕。如果就事論事地講,我們的提議在商業上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但我們也有擔心以及更長遠的考慮,我們的擔心來自對NBA強勢做法的擔憂和不信任。如果NBA將國家隊和聯賽的權利都拿走,中國籃協會不會淪為NBA的附庸?這是我們無論如何不能接受的,而這樣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從另一個角度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本土品牌與國際品牌的合作有不少教訓值得汲取。比如有的品牌試圖透過市場換技術,結果是技術沒到手市場卻丟了;有的品牌甚至在與國際品牌合作一段時間後便銷聲匿跡;急功近利的“賤賣”行為更比比皆是。因此,找到合適的合作伙伴並非看上去那麼簡單,需要謹慎處置。

這個時候,發現轉機的盈方,不會再給NBA留下任何機會,他們提出將國家女籃包括在內的一攬子合作方案,增加了投入,並接受了我們提出的要求,最終他們也增加了不少成本。盈方接手國家隊的推廣,承諾3年支付1 500萬美金,其中包括500萬美金的技術支援費,正好解決了我們聘請外籍教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