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們現在缺少的是時間啊!我有渠道可以買到這些店鋪的東西,但那都是普通貨色,至少對於大公閣下來說,實在是太普通了。無論是珠寶、陳釀、還是舶來品,想要弄到精品都需要時間!武器和鎧甲更是如此!您該不會以為在菲爾梅耶這樣豪門貴族鱗次櫛比的地方,會有什麼他們買不起的精品遺留下來吧?”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鎧甲和武器也能夠當做禮物的話,佈雷貝大師正好為我打造了一些。”李維說著,拔出自己的騎士劍,遞給休斯男爵看,“比如這把騎士劍,能不能算得上精品呢?”
休斯男爵毫無疑問是一位鑑賞武器裝備的名家,他接過那把騎士劍,先是仔細檢視了劍脊的平直程度,接著試了試劍刃的鋒利程度,最後還用手指彈了一下,傾聽那清脆的嗡鳴聲。“這是一把了不起的神兵利器,”他一面評價,一面將騎士劍交還李維,“但是,恕我直言,李維大人,這稱不上一份合適的禮物。這把劍太注重實用性,將它用在戰場上要比當成禮物強得多,而且除了騎士們之外,沒有多少客人會有興趣仔細鑑賞的。”
“實用性?對於一把武器來說,有什麼會比實用性更重要的呢?”格倫沃姆提出疑問說。
“光耀之都已經有幾十年沒有遭受戰火的洗禮了,這裡的貴族和騎士們,差不多都該忘了怎麼拿劍。”休斯男爵撇了撇嘴說,“李維大人,如果您還記得的話,當初王國使團護衛騎士的裝備給您留下了什麼印象?”
“華而不實,不堪一擊。”李維說。
“很貼切,所謂適合王都貴族的禮物,也就是這個樣子。”休斯男爵說著,到房間裡取來了他自己的佩劍,連著劍鞘一起捧給李維。
李維打量著休斯男爵的佩劍,這是一把所謂的細刺劍,劍身筆直渾圓,只有尖端開鋒。李維記得史頓騎士曾經對他說過,細刺劍使用起來只有戳刺這個動作,所以比長劍和重劍都要簡單。而且由於攻擊迅捷隱蔽,在單打獨鬥的較量中很佔便宜,被許多實力平庸的貴族騎士和領主經常使用。
但是在戰場上,這樣的武器就很吃虧了,細刺劍重量很輕,沒法用於格擋封架像是戰斧和大劍這樣沉重的武器,而且每次攻擊的範圍也相當狹窄,一旦陷入圍攻,幾乎就是必死的結局。據李維所知,在亞瑟王國知名的騎士中,只有劍舞者安斯艾爾伯爵使用這種武器。
休斯男爵的這把細刺劍比安斯艾爾伯爵的還要花哨,劍鞘上面鑲嵌著許多五顏六色的寶石,劍刃上鍍了黃金,拔出來的時候簡直亮得讓人睜不開眼睛。李維試著將自己的鬥氣輸入這把細刺劍,然而剛剛提升到鬥氣散華的地步,劍鋒就忍不住哀鳴起來。
“李維大人,您小心一些啊!”休斯男爵忙不迭的叫了起來,“我這把劍雖然價值不菲,但是可不是矮人鐵匠的手藝,經不起強烈的鬥氣輸入……”
他的提醒來的太晚,一聲格外淒厲的哀鳴之後,細刺劍在銀白色的鬥氣光芒之中碎裂開來,碎片如同一陣金雨灑落地面。李維難以置信的聳了聳肩,隨後將只剩下一半的劍柄放回到休斯男爵手中。
“我會給你弄到一把比這個更好的,休斯大人。”李維對他做出承諾。“你今天已經奔波很久,一定很勞累了,現在去休息吧,禮物的事情我來想辦法。”
休斯男爵懷疑的皺起眉頭,他可不認為自己這個菲爾梅耶的地頭蛇都辦不到的事情,李維?史頓這個從來沒有離開過北境郡那處窮鄉僻壤的鄉下領主就可以辦到。有些事情並不是利劍能夠解決的,哪怕是終結魔災、創造奇蹟的英雄也不例外。
“可是……”
“至少把衣服換回來吧,還是休斯大人你更喜歡女裝?這裡很多客人可都在用貪婪的眼神看著你了。”李維笑著提醒他說。休斯男爵這才發現自己還是女性裝扮,表情當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