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琢說過這種話。那時方應琢就會說,你才18歲,本來也可以是小朋友,不過現在我們兩人二十好幾,歲數加起來年過半百,再怎麼四捨五入,在年齡上也絕不屬於小朋友的範疇。 思考片刻後,我煞有其事地說:“你是小兔子朋友,簡稱小朋友。” 小兔子朋友點了點頭。 果然,方應琢還是在我的地盤比較乖。對此我十分滿意。 我順手拿過方應琢面前的碗,把剩下的半碗麵吃光。 按照打一棍子給顆甜棗的形式邏輯,現在我已經給了甜棗,理應開始對方應琢實行嚴肅的刑訊逼供。偏偏在這個時候,我注意到方應琢的手腕被堅硬的手銬磨得發紅,尤其是尺骨莖突的部分尤為明顯。 他面板白,有任何痕跡都會很明顯。 想了想,我又將方應琢手上的手銬給摘掉了。 同時,我又在心裡痛罵自己,秦理啊秦理,你自己手上的手環可還沒摘下來呢,你可真是以德報怨、優待俘虜,這簡直是現身說法演繹了農夫與蛇的經典故事,你被蛇咬純屬活該。 不過隨著手銬被摘掉,方應琢露出失望的表情,似乎希望被銬住的時間可以更久一點。 方應琢恢復了自由,在沙發上換了一個更加舒服的姿勢坐好。他反客為主,禮貌地向我詢問:“我可以在這間屋子裡轉轉嗎?” 我並不介意:“隨你。” 反正這間出租屋不過是巴掌大的一塊地方,佔地面積還沒有方應琢給我提供的那間臥室寬廣。 方應琢站起身來,向我的辦公桌走去。 當初簽下租房合同時,房東雖說屋子自帶軟裝,可以直接拎包入住,但是原本那張桌子莫名其妙斷了條腿,我又自己去宜家重新買了張款式簡單的辦公桌,用螺絲刀組裝好,還自己做了個小櫃子當作書架。 方應琢像是對這個小櫃子上面放置的東西感到好奇,湊近了去觀察,發現在最頂層放著一本《李太白全集》,還有一臺相機。 “還記得嗎,這相機是你當初留下的,”我對方應琢說,“當時我從粟水把它拿到首都來,一直想著如果再遇見你就把它還你,如今正好可以物歸原主。” “不用還,這是我當初最喜歡也最常用的相機。把它留下的時候,就是想要送給你的。”提起這臺相機時,方應琢的語氣中有些感慨,他從櫃子上將它取下,握在手裡,熟練地找到開機鍵,自然也看到了裡面唯一一張照片。 方應琢說:“秦理,其實你很有攝影的天賦。” 我笑了笑:“師父領進門嘛。” 如果我沒有認識方應琢,或許直到現在我也沒有碰過相機、對攝影一無所知,又或許根本不會去選擇兼職做模特。 “但是……我已經很久沒有拿起過相機了。” “為什麼?” “現在有的時候會不受控制地手抖。”方應琢簡短地向我解釋,“藥物副作用。” 即便我大致猜到了方應琢現在的狀況,然而在聽到方應琢親口說出來時,我的呼吸還是滯了一瞬。 因為我再清楚不過,攝影於方應琢而言有怎樣的意義。 方應琢從小在家教森嚴的家庭中長大成人,一直被迫按照他人的眼光與標準行事,而攝影是方應琢發現的他真正喜歡的!請飽飽們用評論砸死我吧拜託了! 無處遁形 四片唇瓣分開,我看著方應琢的眼睛,對他說:“方應琢,親都親了,接下來不能再跟我說謊,也不許總是逃避問題。” 方應琢見我語氣嚴肅,聽話地點了點頭,濃密細長的睫毛安靜的垂下來。每當方應琢露出這樣的表情,整個人就會顯得十分無辜乖巧。哪怕現在的我心裡一清二楚,方應琢本質上絕不像他表面上看起來這麼無害。我同樣很清楚的一點是,對於方應琢,我總是無法做到真正拒絕,總是一次次地忍耐,一次次地心軟。五年前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 方應琢像是陷入到回憶之中,眉頭微微皺起,開口道:“我……我不知道該從哪裡說。” 我耐心地回答他:“沒關係,你想從哪裡說起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