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的縣令的住處。沈晚晚隨便進了一家距離最近的富戶,讓黑豹馱著她,避著人走到了書房的附近。想知道這家主人是誰,聽下人對他們主子的稱呼就知道了,如果是當官的肯定被叫做大人。
等了一會,沈晚晚確定了這戶人家只是普通的當地富戶,不過正主都已經跑了,這裡只有管家和一群下人在守宅子。看來城裡的一些富戶,對於奉獻縣令的做法也是不看好的,不過家大業大的,即使自己跑了,留下的家業也得有人守著,這才讓外人覺得這裡人來人往的。
雖然這裡不是沈晚晚要找的地方,但是她也從這些人的閒談中知道了縣令所在的位置,不算白跑一趟。縣令的家就在隔壁,按照這家僕人所說的,“要是真出了事往隔壁跑,隔壁才不會管他們呢,狗官巴不得讓流民搶了我們,就顧不上和他們硬碰硬了。”
原來是打的這樣的主意,一方父母官居然這樣做,真是讓人恨得咬牙。沈晚晚自覺不是聖母,但若是繼續留著這樣的人當縣令,委託者一家來了這裡,生活也不會好過。都拿了人家的好處,自然也得為人分憂,沈晚晚決定把這草菅人命的禍害處理掉。
還有他魚肉百姓的那些火耗,沈晚晚就不客氣的笑納了。沈晚晚的空間已經裝不下了,她也沒想把這些“民脂民膏”據為己有,百姓遭了大難,朝廷有所賑濟是應該的,這些東西該想個辦法發給百姓。不過在那之前,沈晚晚必須找到適合的存放地點才行。
可是這樣一來,今天一夜事情肯定是辦不完的,沈晚晚沒想到,她還得在奉縣多待幾天。趁著天沒黑透,沈晚晚回到了騾車上,打算讓牛三郎帶著女兒回家去看看,等辦完了事情,沈晚晚再去與他們匯合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