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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
張揚打電話給京城衛視臺長,明確節目只做十一期,不再做什麼演唱會。
就如同他之前的解釋,他覺得該表現的在這十一期節目裡都已經表現出來了,再多做一期對他來說是多餘的,哪怕是觀眾有可能想看。
有時候,給觀眾留點念想或是遺憾,也未嘗不是一件壞事。
聽到這個結果,臺長自然是長吁短嘆,勸了一陣無果後他也就放棄了。雖然大感遺憾,但張揚不是他的屬下,他根本沒有辦法要求他做什麼。
不過,他又退而求其次詢問爭奪總歌王那期能不能換一個更大的場地,以直播的方式播出?費用和裝置這些都由他們電視臺承擔。
這個張揚倒沒有拒絕,回應說好好想想再說。反正距離總歌王的錄製還有半個月,也不急這一時半會的。
隨後,他再次前往汪詩琪工作室,然後一整天都被耽擱在那裡,反覆不停的聽她唱歌,聽得耳朵都快繭子了。
一首歌哪怕是再好聽,但連著不停的聽幾十上百遍也承受不了。
週三。
他再度接到荷蘭那邊打來的電話,說考察隊已經在路上,晚上就可抵達。
聽到他們終於下定決心購買《歌王》的版權,他還是挺意外的。
這麼久沒訊息,他還以為他們不要了呢。
當天晚上,張揚再度接待了荷蘭電視臺的十幾位工作人員,可能是知道在沒有籤合同之前張揚不會跟他們講節目的細節,所以雙方一坐下對方就很直接的表明了要買這檔節目的意願。然後就是商談各種細節,在談了五六個小時之後,雙方終於把合同確定下來。
版權費一千萬,不多,但也不少。只是純粹的賣版權,不參與他們的製作。
對價格這方面,張揚一點經驗也沒有,因為這個世界跟地球一樣,還沒有出口過節目版權……
最後他還是按照進口的節目版權來定價的,當然,對於這個價格,雙方也是討價還價了好一陣。
荷蘭方面倒也乾脆,簽了合同後就打了一半的款,剩下的一半需要他們把節目所有資料檔案拿到手之後再給。
張揚自然也沒有什麼意見,能再額外賺到一筆錢,他心情非常好。
最後,荷蘭那邊決定在這邊學習半個月,看看他後面幾期的錄製。錢已經收到一半,張揚當然不可能再拒絕,也給他們保證會在半個月內給他們一套完整的節目流程和一些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這些都是他自己總結出來的經驗,是很有價值的,甚至可以說,對方願意出這筆錢,有很大一部分就是要買這個的。
週四。
把荷蘭電視臺的十幾位工作人員帶到現場,他又讓程慶光幫忙招呼,自己到一邊忙去了。
他是這檔節目的總導演,要安排的事和要顧及的方面比想象得還要多很多,他可沒時間陪他們。
結果荷蘭電視臺的幾個人居然說要跟著他去,他也沒拒絕,讓翻譯告訴他們別干擾了自己的工作就行。
隨後是排練。
時間一晃就到午飯時間。
張揚沒給荷蘭電視臺開什麼小灶,一是根本沒有時間,再就是他覺得沒這個必要,大家一視同仁都是吃的盒飯。
一點半,觀眾入場,選手也開始抽籤決定出場順序。
結果他那替身幫他抽了個一號……
把主持的事交代給蘇青言,又跟把荷蘭那邊的人交給程慶光,他這才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時候溜向後臺。
兩點整,節目開始錄製。
蘇青言面帶微笑上臺。
從開始的忐忑不安到現在的自信滿滿,她的心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果現在還有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