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黴的還是吳城民眾,對於這一點,蕭宸心裡是再清楚不過了。
蕭宸在吳城推出廉租房的時候,國內很多人還不知道廉租房是個什麼東西,也不清楚為什麼有那麼多媒體閒得沒事去關注吳城搞的這個東西。其實,廉租房並不是一個新鮮事物。廉租房在香港叫“公屋”,在美國和加拿大叫“社會福利房”,在其他國家也各有安排。總體來說名字都可以叫廉租房,實際上大部分房租是從窮人領取的社會福利金中扣除的。他們只要jiāo納很少,甚至完全不必jiāo納房租就可以入住。
經濟學理論指出,政fǔ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保護弱勢群體,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宏觀環境穩定。弱勢群體本來句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態勢,不能指望市場競爭來解決他們的困難,所以政fǔ責無旁貸要伸出援手。
而就華夏而言,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無所謂廉租房,所有的人都靠單位分配住房,職工象徵xìng地繳納一點租金,這和當時實行的低工資制度是相互匹配的。但是在房改以後,住房市場化,貧富差距迅速拉開。現在吳城還只是有些市民偶爾提一提說現在房價好像有點高,但蕭宸自然知道,在2004特別是2006年以後,房價的暴漲,使得許多低收入家庭買不起房子,住房保障問題日趨尖銳,前瞻xìng地提前進行經適房和廉租房的準備,才能在今後有備而無患。
而根據前世的經驗,即便到了數年以後,房價已經“瘋了”的時候,談到廉租房,各級政fǔ依舊抱怨資金短缺。好像只要有了足夠的資金,為窮人蓋些廉租房是不成問題的。實際上呢?各級政fǔ倒也公佈了一些關於廉租房的資料,可是一般老百姓很難理解這些數字背後究竟意味著什麼。
按照蕭宸“前瞻xìng”的分析,在日後政務院“24號檔案”中明確規定了廉租房的資金有四個來源:“一是地方財政要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安排;二是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之後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建設;三是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10%,各地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適當提高比例;四是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廉租住房的維護和管理。對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透過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等方式給予支援。”
也就是說,廉租房資金有四個來源:第一,地方政fǔ預算;第二,住房公積金;第三,土地出讓金;第四,廉租房本身的租金收入。
然而這四個資金來源的資訊透明度不同。各級政fǔ的財政預算中是否撥款修建廉租房,撥了多少,是否落實,這些問題比較難以檢查。對於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情況也比較難監管。廉租房的租金收入更是微乎其微,解決不了多大問題。那麼這三項姑且不談,就說土地出讓金,這個收入數額巨大,比較容易查證,民眾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都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出讓金沒有上繳中央財政,也沒有計入地方政fǔ財政預算,都在地方政fǔ手上!按規定,必須將土地出讓金淨收益的10%用於廉租房建設。倘若連這一點都做不到,想讓地方政fǔ從財政收入中拿出點錢來幫助窮人就更不可能了。
根據蕭宸在前世的瞭解,事實如何呢?2006年商品房銷售總額為20509億元,其中,政fǔ拿走了大約40%,也就是說大約8000億元被政fǔ收走了。扣除稅費和其他開支之後,土地出讓金的淨收益為2900億元。在“24號檔案”之前曾經規定用於廉租房建設的資金不得低於土地出讓金淨收益的5%,也就是說,按照國家規定在2006年應當用145億元建設廉租房。而實際上,2006年廉租房建設完成投資總額是4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