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時均定後我差點撞牆,不少朋友們也都勸我直接棄文開新坑算了,畢竟咱也算是個半職業寫手,除了碼字之外也沒什麼經濟來源了,不棄坑的話,肯定賺不到什麼錢。
可在碼字上,咱也是有個強迫症的人,明明知道不賺錢,但還是捨不得棄掉,心裡想著早點完結,至少也要給大家一個結局。
可當初在設定的時候,這本書是要寫上很久的,如果按照以往的節奏寫,肯定沒個幾百萬字不能完結,所以大家也能發現,這本書的劇情推進一直很快,就連平時的日常都非常的少。
成績差,結局自然是悲劇的,現實也是殘酷的,當咱發現連房貸都快還不起的時候,開新書自然也就成了理所當然。
雖然不捨,大家也覺得這個結局太過倉促,但我覺得,該交代的都已經交代了,亞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