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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從事印刷業的富蘭克林認識了幾個書店的學徒和藏書愛好者,他常在晚間向人借書,徹夜閱讀,第二天一早便送還,並且留心保持書的清潔,從不汙損,因此,有書的人都樂於借書給他。他就這樣如飢似渴地學習。這期間,他曾嘗試過寫詩,還在哥哥的慫恿下寫了兩言詩,一首題為“燈塔的悲劇”,敘述一位名叫華薩雷的船長和他的兩個女兒沉船遇難的真實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講述的是海盜提奇(又叫黑鬍子)就擒的事。詹姆士將這兩首詩印了出來,叫弟弟去沿街兜售。結果,“燈塔的悲劇”銷路很好。正當小富蘭克林沾沾自喜的時候,他的父親卻出來阻止他了。父親挖苦了兒子的詩句,並告訴兒子說,作詩的人一般都是乞丐。多年以後,富蘭克林承認自己那兩首詩的格調低下,若真的去寫詩,一定會是個“十分拙劣的詩人”。不過,對富蘭克林一生具有重大意義的散文寫作也始於這時期,恰恰又大大得益於父親的指點和鼓勵。

那是從富蘭克林和約翰·柯林斯的交往開始的。柯林斯是波士頓城內一個愛讀書的孩子,富蘭克林和他交往很密切。當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往往對一些問題進行爭論。有一次,兩人對於婦女應否接受高深教育和婦女有否從事研究工作能力的問題辯論起來。柯林斯認為婦女天賦低劣,不應受高深教育,也不能勝任研究工作。或許有幾分是為了爭辯而爭辯,富蘭克林持相反的觀點。到了分手的時候,柯林斯在辯論中佔了上風,然而富蘭克林認為柯林斯不是靠強有力的論據,而是以善辯、流暢的口才壓倒了自己。於是,他便把自己的論點寫在紙上,然後寄給柯林斯,以便在沒有機會見面的隨後幾天中繼續那場爭論。柯林斯也用書面爭辯來回答他。如此這般,雙方都寄出了三四封信時,富蘭克林的父親無意中看到了兒子的信稿。他對孩子們爭論的問題未加評論,只是藉機談起雙方文章的體裁來。父親告訴兒子說,他的正確拼法和標點勝過了對方,但在修辭和條理方面卻相形見絀,並以文中幾處論證當作例項。富蘭克林信服了,決心要努力改進自己的寫作。

在此前後,富蘭克林買到一本雜誌——《旁觀者》的第三卷,讀了之後,認為其中的文章“寫得極好”,便想當作樣板來摹仿。他選出其中的幾篇,將每句的大意摘要記錄下來,擱置幾天後,再用自己的話把文章復原出來,然後將它和《旁觀者》中的原文作比較,以便發現自己的缺點,加以修正。在此基礎上,富蘭克林又將這些散文改寫成詩,一直到自己忘記了原文的結構時,再來設法將詩中的意思用散文表達出來,然後也和原文作比較,改正自己的缺點,這一步是為了學習如何整理思想,使文章具有條理性。就這樣,富蘭克林的寫作進步了。

富蘭克林的自學只能在晚上下班後或早晨上工之前,或是在星期日。為了更多地進行學習,富蘭克林儘量減少用在其他活動上的時間。當時,他儘管認為做禮拜是人們應盡的義務,但還是常常設法從父親的催督下躲避參加,獨自一人留在印刷所,在練習寫作和讀書中自得其樂。在16歲那年,富蘭克林偶然讀到一個名叫特萊昂的人寫的一本宣傳素食的書,打算實行素食。當時,詹姆士尚未結婚,他和印刷所的學徒們都在另外一家包飯,富蘭克林的素食使得那家人為他們備餐起來很不方便,並因此而受到哥哥的責怪。終於有一天,富蘭克林向哥哥提出,把每月伙食費的一半交給他,由他自己來辦理伙食,詹姆士馬上就同意了。這樣,富蘭克林每頓飯以一塊餅乾或一片面包,一把葡萄乾或一塊果餡餅和一杯清水充飢,由此從伙食費中省出錢來買書。而且,每到吃飯的時間,詹姆士和其他人離開印刷所以後,富蘭克林草草吃過東西,便可以利用剩下來的時間讀書。素食使富蘭克林獲得了買書的錢和看書的時間,他的學習進度加快了。

就是在當學徒的這段時期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