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如此說來,不由得都是一愣。
“在大牢裡,我也對張隊頭說起過。現在這世道,軍中同袍在從軍前受士紳大戶欺壓的大有人在,他們想要欺負你是不會跟你講任何道理的,即便你有理也沒用,他們上能勾結官吏,下能圈養豪猾,而你們只是一個人,只有受欺負的份。”
這是事實,在場的幾乎所有將士都流露出了痛苦之色,顯然是回想起了那些過往。軍人在明朝中後期乃是賤民,軍戶就更是如此了,不比部分參謀、監軍和軍法官,那等以驅逐韃虜為己任而投筆從戎的讀書人,他們能夠從軍,就沒有一個不是升斗小民,受過欺負乃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可是你們想想,在軍中,只要你們服從軍法和條例,誰還會欺負你們,誰還能欺負你們,誰還敢欺負你們。哪個軍官敢欺壓士卒就一定會受到懲處,你們的營官、軍法官或者是我都可以為你們伸張正義,甚至是侯爺,也絕不會放過這些傢伙。所以,軍法是平等的,她看起來對每個人都很殘酷,但是她對咱們這個集體卻是無比有人情味的。”
這樣說,較真的話多少是有些強詞奪理,但是浙江明軍內部的賞罰公平卻是真的,以至於在場的軍官、士卒們大多還是能夠接受這套說辭的,誰讓他們平日裡就身處在這樣的環境之中呢。
“你們若是還記得張隊頭的好處,抽時間照顧下他的娘子和遺腹子,莫讓他們孤兒寡母的被人欺負就是了。”
離開了張益達生前所在的隊,監軍官往回走去,這一番話說得他口舌發乾,不回去喝點水估計這樣下去明天就得啞嗓子。
對於張益達殺人案,其實在他看來,張益達原本既可以報仇,又可以不用死的。當時張益達將那仇人殺死,只要在胳膊或是身上什麼地方劃上一道,見了血,一句頑抗就足夠把所有的嫌疑推個乾淨,誰讓那時候正是曹從龍之亂剛剛被鎮壓下去,整個金華府的衙門和駐軍都亂成了一團,誰還有功夫為一個必死的叛逆浪費時間。
想到這裡,監軍官先是一愣,隨即便是“呸,呸”了兩聲。心裡面警告自己,一會兒到了別的隊,可別把這大實話說出來。
………………
張益達案影響惡劣非常,尤其是趕在現在這個當口被那些有心人揭發出來,對於陳文造成的壓力更是驚人。
軍法要維護,軍心要維持,這看起來是一個必然對立的問題,但是在陳文看來卻並非無法兼顧的。維護軍法,張益達就必須死,而維持軍心,一方面他有監軍官,一方面他自身的威望也足夠用,當然最重要的是還可以借那些參與滿清科舉考試計程車紳來壓制整個士紳階級,同時緩解軍法和軍心之間的矛盾,可謂是一舉兩得。
其實對於那些士紳,陳文也不是沒有萌生過將這個階級連根拔起的念頭。即便不能,也可以殺出個屍山血海來逼迫他們服從。
這個念頭非常的誘人,但是仔細一想,卻根本不可能成行!
史上,滿清借清初三大案和文字獄大力打擊過江南計程車紳,但是仔細一回想那些案件發生的時間,一切也就明瞭了。
“通海案”發生於順治十八年,“哭廟案”和“江南奏銷案”同樣是順治十八年,而在後世因一部武俠小說而為世人所熟知的“莊氏明史案”則亦是發生於順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年。
當時的大背景是鄭成功於順治十六年的南京之戰中慘敗,雖然很快就取得了廈門大捷,但是其自身已經無力再度北伐,只得轉而東征臺灣,意在藉助於他控制的金門、廈門澎湖臺灣這一線將臺灣海峽的過路費收全,同時在臺灣進行屯田,加快恢復力量。而西南明軍那邊,永帝南狩緬甸藩國,李定國則被吳三桂擠得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