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奧斯曼帝國保持軍事優勢的時期,這些條約對帝國並沒有不利影響。
1500年,法國與開羅的馬穆魯克蘇丹國(mamluk Sultanate in cairo)在路易十二(Louis xII)統治時期簽署了首份特許狀。
1516-1517年奧斯曼-馬穆魯克戰爭(ottoman–mamluk war)期間,奧斯曼帝國征服了埃及後,仍然保留了給予法國的特許狀,並將其適用於整個帝國。
1740年的《奧斯曼-法國條約》(ottoman-French treaty of 1740)標誌著18世紀法國在奧斯曼帝國中影響力的頂峰。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法國在黎凡特(Levant)貿易和奧斯曼港口之間的運輸中佔據了無可爭議的地位。
為了抵消1740年給予法國的特許狀,奧斯曼帝國隨後也與其他歐洲列強如英國和荷蘭(1737年)、那不勒斯王國(Kingdom of Naples,1740年)、丹麥(1756年)以及普魯士(1761年)簽署了類似的特許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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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年之後,法國一直在中歐尋求盟友。
弗蘭西斯一世(Francis I)的法國大使安東尼奧·林孔(Antonio Rincon)在1522至1525年間多次受命前往波蘭和匈牙利執行任務。
當時,隨著1522年比科克戰役(battle of bicoque)的進行,弗蘭西斯一世正試圖與波蘭國王齊格蒙特一世(Sigismund I the old)結盟。
最終在1524年,弗蘭西斯一世與波蘭國王西吉斯蒙德一世簽署了法波聯盟(Franco-polish alli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