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到林天耳邊時,林天只能聽到那麼幾分貝的聲音。
在好奇心的催使下,林天順著槍聲的傳來之處走去。
終於在靠近鎮子入口的時候,林天看見了兩股勢力在交戰。
在鎮子內的那一股,從他們的穿著打扮上可以判斷出,是阿努比斯組織計程車兵。
至於鎮子外正在攻打阿努比斯鎮子的那股勢力,林天並不能判斷出是誰。
兩股勢力交戰得不相上下,每秒都在死人,雖然短時間內傷亡情況不會有太大的差別,但熟知戰場的林天且能看不出,阿努比斯正在走向滅亡。
林天望著阿努比斯士兵陣營方向,很快就見到了光頭羅伯特。
羅伯特正捧著機槍,掃射鎮子外的那股未知勢力,一名阿努比斯士兵正在給羅伯特裝彈。
林天見到羅伯特後,胸腔內不由自主的湧上一股怒意。
林天悄悄的混了過去,在靠近戰場百米的時候,林天找到了一名阿努比斯士兵的屍體。
阿努比斯士兵對林天起不到作用,起到作用的是他懷裡抱著的步槍。
這是一把a…91突擊步槍,槍口下安裝著榴彈發射器,不過裡面卻沒有安裝榴彈。
林天在士兵屍體上摸索著,希望能摸出榴彈,但遺憾的是,士兵身上除了一把軍用匕首外,沒了任何可用的武器。
林天只好將士兵懷中的a…91突擊步槍拿起,檢查了一下槍彈夾,裡邊共有十二發子彈。
十二發子彈,如果拿來滅掉眼前這幾百名阿努比斯士兵,即便是一槍能殺死十個,都無法滅了他們。
但如果只是拿來殺死羅伯特,那完全是綽綽有餘的。
是羅伯特將林天害成了這個模樣,林天打過那麼多場戰,甚至當過不少次俘虜,可都沒有此刻如此狼狽。
想到這裡,林天怒意升騰了起來。
林天右手拿著槍,左手拄著柺杖,一步一步朝著掩體方向走去。
來到一個房子拐角後,林天坐在了拐角處,就這麼十幾米的地方,林天都累得氣喘吁吁了。
林天坐在地上,背靠著牆,將手中的a…91突擊步槍上膛,隨後探出了半個身子,瞄準羅伯特。
突擊步槍不像自動步槍或半自動步槍,突擊步槍的精準率並不是很高,槍的結構偏向了衝鋒槍,若不然也不叫突擊了。
百米的距離,用突擊步槍精準的殺死一人,即便林天全盛時期都感覺棘手,更別提此刻林天身負重傷。
“砰!”
一道槍響後,林天果真失手了,沒能殺死羅伯特,子彈射偏了,打中羅伯特一旁正在上彈的阿努比斯士兵。
士兵倒在羅伯特身上,羅伯特急忙將士兵屍體甩開,隨即似乎想到了什麼,看向士兵的屍體,一臉不解。
雖然在這種場景下,死亡是最常見的一件事,可裝彈士兵死得太蹊蹺了。
即便機槍手死,裝彈士兵也不可能死,因為裝彈士兵全身都擋在了前方的掩體內,對面那夥人不可能殺死他。
也就是說,開槍那人不是從正面殺死裝彈士兵的。
羅伯特將裝彈士兵的屍體翻過身一看,是側面受彈的,這也應對了羅伯特的猜測,敵人出現在了側方。
想到這裡,羅伯特不由毛骨悚然了起來,急忙臥倒了身子,這次一顆子彈朝他頭上飛過,氣浪將羅伯特的頭蓋骨刺得辣疼辣疼的。
好在羅伯特臥倒得快,若不然這顆子彈就打中了羅伯特的頭部。
羅伯特讓一名士兵替代自己的位置,自己則是帶著三名士兵,朝著林天方向小跑而去。
林天見到羅伯特帶人朝他跑來後,不由的激動了起來,將步槍一扣到底。
“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