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包食宿,我就想去試試運氣。”少年人說起自己的身世,讓大家唏噓不已。
張芝開始狐疑,又覺得少年人身世可憐,沒往深處想。莫二正式成了他們中一員,同吃同喝,與張芝等人形如兄弟。
遼闊荒原無邊無際,長路漫漫走了何止半月,終於到了人族居住之地。唐國邊境小鎮,人來人往,各種商賈生意興隆。
這夥人都是鄉巴佬初進城,看到什麼都稀奇,感嘆人間繁華之餘,就忍不住要去客棧飽餐一頓。
這奇怪的組合走進店子一剎那,讓所有吃客目瞪口呆。
店小二冷色一冷,穿得野蠻人一樣,不用說是來求施捨的。便拿來幾個黃黴的包子遞給他們。很不耐煩地說,“走吧,今天本店生意好,便宜你們了。”
大狗見不慣人眼看狗低的,張開大嘴撕咬店小二的大腿。
“死狗滾開,狗咬人了,快來打狗吃狗肉火鍋!”
瞬間爆發人狗大戰,大狗虎虎發威,一狗幹翻店裡所有人。酒飽飯足後,大搖大擺走出店子。
“狗兄威風不減當年,佩服!”
“也不看我是誰,我是天狗的後人。”大狗很驕傲揚起狗頭,壯如公牛的大狗,渾身火焰色長毛非常惹人矚目。
張芝無語,這大狗出盡風頭,完全掩蓋了他的光芒。
走出小鎮,又行八百里到了荒無人煙之地,這裡都是墳墓,氣氛幽森恐怖。
此時正值黃昏,古墓之地多半是陰間鬼魂出沒之地,天色越來越暗,轉眼間整片天空暗下來,陰風習習,甚是?人。
噔噔噔馬蹄聲響徹這片大地,無數陰兵騎著戰馬從這兒經過,騎兵後面跟著鬼卒,浩浩蕩蕩,如奔流。
這個過程持續了半個時辰之久,半個時辰之後,當所有陰兵過去,他們這才匆匆從墓地過去。
無敵之勢,獨步天下
砂糖開單章來就小說說明一些問題,首先是小說風格和路子,不用說大家還是感受到了走的是無敵,一路碾壓對手的路子。
可是豬腳給人感覺好像挺厲害的樣子,但到了小說情境,又感覺不是那麼回事,豬腳並沒有一開始就呈現無敵姿態,與龍族少年爭雄,別人為了公平還特意壓制實力,打了一個多月才勉強戰成平手,不是說明龍族少年多差勁,而是豬腳太弱;面對大水妖只有自保和逃竄的份,在試煉中也是靠團體的力量才渡過難關,大家就覺得不夠過癮。砂糖表示可以理解。
為什麼沒有從一開始讓豬腳無敵天下,一路碾壓對手呢?
是這樣的,在書評和論壇裡看到很多人批評這一類小說,那就是剛開始就寫豬腳多麼牛叉,多麼無敵,不管什麼樣的實力都能戰勝。讀者大大對這種處理方式很詬病,大呼腦殘和狗血。
因而砂糖要寫無敵,但又不能狗血,怎麼辦?
用小說通常的處理方式,欲揚先抑,先貶低豬腳的戰鬥力,讓他看起來很厲害,可每一次戰鬥,他不是一路碾壓對手而取勝的。
除了手法上欲揚先抑,還做了很多鋪墊,細心的讀者可以發現。
什麼是無敵?心裡無敵,有一顆強者之心,一往無前,書中明確指出了這一點;然後才是戰鬥的無敵,豬腳從服下至尊寶血脫胎換骨蛻變成先天聖體,然後煉皮煉骨,再然後藥物淬體,全面啟用先天聖體,再到鴻蒙紫火淬體,寫了這麼多,那麼豬腳還不能無敵,那簡直是天理難容。
從這以後,豬腳將一人之力對敵,憑一己之力逆天,繼而逆仙。
熱血征程從這裡開始,讓豬腳無敵之姿,獨步天下!
最後還是求收藏推薦,跟砂糖血液一起燃燒吧!開始異世征戰,征服人妖仙!這周的目標收藏要過三百,不然書就沉了。
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