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來鞏固自己的地位。他嚴格限制了文官的權力,下令不要動輒便給文臣誥封,對文官要嚴加約束。他還令六科官員寅時入朝工作,酉時退朝下班,使得這些官員們得不到充分的休息,身心俱疲。
更為嚴重的是,劉瑾在處理朝政時,往往不經過深思熟慮,而是將批答章奏文書拿回自己家中,與妹夫禮部司務孫聰、華亭奸猾之徒張文冕一起商議決定。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僅辭句粗俗冗長,而且缺乏深思熟慮,對朝政的穩定和國家的長遠發展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此外,劉瑾還利用手中的權力,為寧王朱宸濠的謀反提供了便利。他接受了朱宸濠的賄賂,為其恢復了護衛,使得朱宸濠得以實施造反陰謀。這一行為無疑是對朝廷的背叛,也加劇了明朝後期的動盪不安。
六、權擅天下
在劉瑾權勢滔天的時期,他不僅操縱朝政,更將貪腐之風推向了極致。他利用皇帝的信賴,命令各地將庫藏財物悉數運往京師,藉此機會大肆侵吞國家財產。官員晉升、朝覲述職,甚至是日常的政務往來,都需向劉瑾行賄,形成了一種名為“見面禮”的潛規則,金額之巨,令人咋舌。一些官員甚至不得不借貸以完成這筆昂貴的“交易”,京城富豪因此大發“京債”之財。劉瑾不僅親自接受賄賂,還安插親信到地方任職,作為其斂財的代理人。
劉瑾的專橫不僅限於經濟領域,他還肆意干涉司法,以權代法,隨意定人生死。如御史匡翼因一件偶發事故被其構陷問罪;學士吳儼、御史楊南金等因不順從或被誣陷,遭到撤職或 中 傷 ;對邊防倉儲進行所謂的審查,實則是藉機打壓異己,眾多官員因此身陷囹圄,甚至命喪牢中。他還透過創立“罰米法”,對所有曾得罪過他的人進行報復,迫使他們繳納鉅額罰款以補充邊疆糧食,導致多人家破人亡。
正德三年(1508年)夏,一封匿名信件控訴劉瑾的種種惡行,觸發了一場驚心動魄的政治風暴。劉瑾借皇帝之名,召集百官跪於奉天門下,企圖以高壓手段震懾反對者,導致多名低階官員無辜被捕,更有數人因酷暑折磨而死。這場鬧劇最終因大學士李東陽的介入和匿名信來源的澄清而告一段落,但已造成人心惶惶,朝野震動。劉瑾在此期間還設立了臭名昭著的“內行廠”,其手段之殘忍,連東廠、西廠也望塵莫及,京城內外一片恐慌,社會秩序瀕臨崩潰邊緣。
劉瑾身邊聚集了一眾黨羽,如內閣的焦芳、劉宇,六部尚書中的張彩、曹元等,他們沆瀣一氣,共同維護劉瑾的專制統治。劉瑾還擅自更改制度,要求巡撫必須進京領受敕令,實則藉機索賄。邊防將領的升遷與否,完全取決於是否向劉瑾行賄,甚至有違法者因賄賂而逃脫懲罰,甚至獲得晉升。他指使黨羽在各地丈量土地,嚴苛剝削,激起了邊防軍的反抗。此外,劉瑾還濫用職權,調整科舉名額,以恩寵親信、打擊政敵,完全不顧國家選才的原則。
在劉瑾的統治下,國家法律成了他手中隨意揉捏的工具,刑部尚書劉瞡因未主動迎合其意,竟遭到辱罵和威脅,被迫彈劾無辜官員以自保。更有官員因懼怕劉瑾,不惜自殺或諂媚取悅。在這樣的高壓環境下,社會公正蕩然無存,法治精神遭到踐踏,整個國家機器幾乎成了劉瑾個人意志的延伸。
七、納賄自肥
劉瑾的貪慾之大,幾乎達到了無孔不入的地步,他利用自身的權勢,對入京朝見或出使的官員索賄無度。這種風氣之惡劣,以至於給事中周鑰在無錢賄賂劉瑾的情況下,選擇了自殺,足見當時官場風氣之扭曲。然而,即便面對如此嚴重的後果,劉瑾的貪慾仍未得到收斂,直至其黨羽張彩提出警告,指出這種索賄行為實際上是在為劉瑾積累怨恨與潛在的禍患,因為官員們大多需要借貸來滿足劉瑾的要求,最終只能挪用公款償還。這一番話似乎暫時喚醒了劉瑾的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