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十年時間便完成了從普通官員到朝廷重臣的蛻變。這不僅僅是他個人努力的結果,也體現了雍正帝用人唯賢、重實效的執政理念。
三、緝查私鹽
在李衛擔任浙江巡撫及兩浙鹽政使之職期間,他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便是私鹽貿易的猖獗。清代實行嚴格的鹽業專營制度,但由於體制僵化,各地鹽價差異較大,特別是浙鹽區與兩淮鹽區交界地帶,百姓往往傾向於購買價格更為低廉的兩淮私鹽,這導致了官鹽銷售受阻,嚴重影響了政府的鹽稅收入。
為了有效打擊私鹽貿易,李衛採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措施。首先,他認識到要想根治私鹽問題,必須從源頭上加強管控。於是,李衛提出了在浙江私鹽販賣頻繁出現的關鍵地點——海寧縣長安鎮設立專門的官兵巡緝隊伍。長安鎮位於浙鹽行銷區的邊緣,緊鄰兩淮鹽區,地理位置極為重要。李衛命令常鎮道及京口將軍、軍標副將等高階官員親自督率手下將士,日夜不息地進行水陸聯合巡查,嚴密封鎖可能成為私鹽走私通道的水域和陸路,防止兩淮私鹽流入浙鹽銷售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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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衛深知,僅靠地方官吏的力量難以徹底解決私鹽問題,因此他還向朝廷上書,請求增派兵力,並建議在海寧長安鎮為中心的區域內,部署更多的兵力,以加強巡查力度。同時,他還奏請朝廷批准,由副將、城守參將等高階軍官負責在蘇、松、常、鎮四府周邊地區安排水陸兵力,隨時準備緝捕私鹽販賣者。
其中,沈氏鹽梟集團是李衛重點打擊的物件。沈氏擁有強大的組織力量,其手下有數百名成員,並控制著多艘大型船隻,多次與官兵發生衝突,甚至能夠擊退前來緝捕的官兵。面對這樣一支勢力龐大的私鹽集團,李衛採取了智勇雙全的策略。他任命了韓景琦來專門對付沈氏集團。韓景琦是一位富有經驗的緝私專家,透過精心策劃和佈局,最終成功地將沈氏集團的主要頭目擒獲,極大地震懾了其他私鹽販子。
四、修築海塘
在浙江任上,李衛高度重視海塘的修築工作。海塘作為江浙沿海地區抵禦海潮侵襲的重要設施,直接關係到當地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在錢塘江口的海寧塘,由於地理位置特殊,面臨著更加嚴峻的自然環境挑戰。因此,海塘工程的建設和維護顯得尤為緊迫和必要。
雍正六年(1728年)七月,皇帝對江南總督範時繹在松江海塘改土易石工程中的表現表示不滿,決定派遣李衛前往現場進行勘查,並負責監督整個工程的進展。李衛到達現場後,對工程進行了詳細的調查,並提出了具體的修治方案。鑑於李衛在鹽政及其他行政事務上的優異表現,皇帝最終採納了他的方案,並授權李衛與江南督撫共同負責海塘的整治工作。
在海塘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李衛面臨著資金不足的挑戰。按照慣例,此類大型公共工程專案所需的資金通常由政府財政撥款,但由於款項數額有限,往往無法滿足實際需求。面對這一困境,李衛展現出了其卓越的理財才能。他不僅充分利用了政府撥付的正項資金,還透過多種渠道自籌資金,尤其是在鹽務管理中節省下來的額外盈餘,都被李衛用於支援海塘工程的建設。
李衛的這一做法不僅解決了資金短缺的問題,還確保了工程的順利進行。他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最佳化鹽務運營流程,減少不必要的開支,並透過提高效率來增加額外收益。這樣一來,不僅鹽政工作得到了加強,海塘工程也得到了充足的資金支援。
李衛對海塘工程的關注不僅僅體現在資金籌集上,他還親力親為,深入一線瞭解實際情況。每年,他都會向朝廷奏請對海塘進行整治,以確保工程能夠持續進行。在他的領導下,海塘的修築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推進,不僅增強了海塘的防禦能力,還大大減少了因海潮侵襲而導致的災害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