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之失陷。七月,英軍艦隊駛入南京江面,欽差大臣耆英與英駐華全權公使璞鼎查在英艦上談判,並答應了英方提出的全部條款。旻寧最終批准了中英《江寧條約》,即《南京條約》,同意割讓土地、支付賠款、開放五個港口供外國通商。
同年十月,旻寧檢閱了圓明園的八旗槍兵,試圖提振士氣。
五、晚期朝政
道光皇帝晚年朝政時期,清朝面臨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和社會動盪,國家主權逐漸喪失,而內部的改革與應對措施也顯得力不從心。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英國女王維多利亞頒佈了《英王制誥》,正式將香港設立為皇家殖民地,並任命璞鼎查為首任總督兼駐港英軍總司令。八月,清朝欽差大臣耆英與璞鼎查在虎門簽訂了《五口通商章程》,進一步確立了英國在中國五個通商口岸的特權。九月,上海正式開埠,標誌著對外開放的步伐進一步加快。
到了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五月,耆英與美國代表顧盛簽訂了不平等的《中美望廈條約》,給予美國與中國通商的權利,並享受與中國其他條約國相同的待遇。九月,耆英又與法國代表簽訂了不平等的《中法黃埔條約》,法國獲得了與美國類似的權利。這些條約的簽訂,進一步削弱了中國的主權,加重了國家的負擔。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六月,耆英與比利時來華談判專使蘭納達成協議,允許比利時按照五口通商章程的規定進行通商。十一月,上海道臺宮慕久公佈了與英國駐滬領事關於設立租界的協議,開創了外國在中國設立租界的先例。十二月,廣州人民強烈反對英人入城,數千民眾衝入府署抗議,反映了民間對外國勢力的強烈反感。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十一月,容閎等人隨馬禮遜學堂校長赴美留學,開啟了中國近代留學的先河,為中國培養了一批具有現代知識的人才。此外,這一年還確立了皇五子奕誴為恪親王綿愷的後嗣。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二月,耆英與瑞典、挪威簽訂了五口通商章程,進一步擴大了外國在華的貿易特權。為皇四子奕詝指婚,女方為太僕寺卿富泰之女薩克達氏。十月,為了加強對社會的控制,旻寧命令京師及各省編查保甲,試圖透過基層組織來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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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正月,重申了禁止外國人擅自進入內地傳教的規定,顯示出對宗教傳播的警惕。二月,冊封薩克達氏為皇四子奕詝的嫡福晉。五月,青浦教案的發生,反映出中外宗教矛盾的尖銳。同月,拒絕了俄羅斯在新疆通商貿易的要求,顯示出對邊疆安全的重視。十二月,英駐滬領事阿利國上書香港總督文翰,建議對中國再次發動戰爭,以獲取更多利益,預示著國際局勢的持續緊張。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二月,葡萄牙澳門總管亞馬勒非法宣佈澳門為自由港,停徵關稅,並下令封閉粵海關衙門,這一舉動嚴重侵犯了中國的主權。十二月,皇太后在慈寧宮去世,遺體移至綺春園含暉殿
道光三十年(1850年),道光皇帝旻寧的統治進入了尾聲,清廷面臨著內外交困的局面。這一年內,清廷經歷了重要的權力交接,同時國內也出現了動盪不安的跡象。
正月,旻寧首先為剛剛去世的皇太后上諡號“孝和”。然而,他自己也已病重,意識到時日無多,於是召集宗人府宗令載銓、御前大臣載垣、端華、僧格林沁、軍機大臣穆彰阿、賽尚阿以及總管內務府大臣文慶等人,共同開啟秘匣,宣讀御書:“皇四子立為皇太子,封皇六子奕欣為恭親王。”這表明旻寧已經做好了權力交接的準備,確保國家的平穩過渡。
正月十四日(185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