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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這樣的話,我們只做名義上的夫妻,你沒有意見吧?你負責賺錢養家,我上課之餘也會照顧孩子,當然我不用你養,你賺來的錢,我會一分不少的花在兒子身上。」

她雖然膽子小,但是骨氣還是有的,從來不會亂花男人的錢,從小媽媽就教育她,無論什麼時候女孩子要自強自愛,不要佔男孩子的便宜花他們的錢。

就像她和方青雲兩人,雖然兩人有婚姻的束縛在,但是也只是名義上而已,實際上他們只是搭夥兒養兒子,當媽的出不起撫養費就夠讓她羞愧的了,哪裡還會另外給孩子爸要錢,她也是要臉的。

「我每個月會給家裡100塊錢生活費,你不用分得太開,既然你還是我的妻子,我養你是應該的,不過前提你得守著做妻子的規矩,不能在外面勾三搭四,最重要的是照顧好孩子。」

大反派提的要求很中肯,本來她決定不離婚的時候,就絕了愛情的奢望,自然不會和其他男人有瓜葛,而方浩又是她兒子,她自然給給照顧好他,遂點頭答應了下來。

但是生活費才100塊?夠幹啥?還不夠她買個包包呢,想要張口諷刺方青雲,話還沒有出口,便想到這不是21世紀,這裡是1980年,不說100塊了,就是減少一半50塊錢,也能夠讓一家三口過得滋潤了。

不過方青雲怎麼會這麼大方,不會是想用糖衣炮彈攻略她吧,她是這麼膚淺的人嗎,每個月100塊,就能夠讓她乖乖地從了他,哼!除非要許多許多錢才行。

「你這麼大方有什麼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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