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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拿槍的這個倒黴鬼,本以為要被妖怪吃了,但等了會,發覺身體還是完整的,就一邊祈禱妖怪別吃他,要吃就吃庫伯他們,剛才自己可沒有開槍;一邊奮力地爬起來向前跑去,結果,剛起身又被自己挖的坑給拌到在地上,槍也掉到一旁。

他嚇的渾身發抖,以為妖怪真的來了,馬上要殺了自己,不過求生的本能激發了他的潛能,他迅速爬了起來,再次向前奔去……………………

“咯…………咯咯…………咕…………唧…………咕嚕…………”

這是什麼聲音呢?

噢,沒什麼,這麼好的報仇機會我要錯過了,那可真就成白痴了。雖然不明白他們五個人為什麼要倉皇逃跑,但是這個倒黴鬼連跌兩跤,唯一可以用來保護自己的槍也飛到一邊,還被同夥們給拋棄了,不殺了他,簡直天理難容。至於前面的那個聲音,只不過是我突然在他面前復活,他一下撞到我身上,我還跟他客氣個屁啊!

該死的傢伙!還敢殺我!我雙手扼住這小子的脖子,用力狠狠地擠壓著,所以大家聽到“咯…………咯咯”的聲音。我看他被我捏住脖子,連反抗的勇氣都失去了,兩隻眼睛恐懼的瞪著我看,再想到剛才他們像飛一樣的逃跑,都趕得上劉翔,好似恐怖片上見了吃人的魔怪一般,我不由得向他身後看去。

不看……

不咋地,一看沒把我的肺氣炸了,靠!我的屍體上被拉了一條又長又大而且十分深的大口子,肉都翻了出來不說,連脊椎骨都給扯出來了。

俗話說的好,殺人不過頭點地,頭割了,碗大個疤。幾個該下十八層,不十九層地獄的傢伙,把我殺了不說,還將我的屍體鞭成這樣!我自問與他們往日無冤,近日無仇,士可殺不可辱,今天我不把你們幾個雜碎擺成十七、八摸樣出來,我就不叫“沙不死”!

想到這,我怒髮衝冠,一不小心手勁用力過大,一下字把這個小雜碎的脖子給撕開了。“咕…………咕嚕……”靠,脖子裡面噴出了幾股鮮血,幾秒後就嚥氣了,太便宜這小子了,我一定要讓你們五個全都死無葬身之地。

“啊!”我用力將這小子的頭直接扯了下來,再用手拿住他的頸椎骨,使勁一掰,“咔嚓”一聲就斷了,但我還覺得不夠解氣,又撿起了他在地上的槍,對準他的屍體瘋狂地扣起了扳機,子彈如瀑布似的傾瀉在這雜碎的屍體上,當然,那小子的下身部位我更是重點照顧。

這是我第二次殺人,上一次殺那個扶桑豬時,有點像我看的一部小說《狼群》中主角咬死一僱傭兵頭目的情形,都是下意識的動作,腦子並不清晰,這次確實在我清醒狀態下,用手直接撕開對方的咽喉,血噴的老高,但我並沒有殺人的罪惡感與噁心反胃的難受感覺,反而覺得十分刺激,可能由於我本性嗜血吧,或者可能是因為他是一個恐怖分子,還殺了我,鞭我的屍,我十分憤怒的緣故。

當我抬頭尋找另外四個仇人時,卻發現他們早都沒影了。“我太陽!跑得真他媽快!”我啐了一口。現在想要去追他們可不好找了,要是能將意念脫離身體就好找了。

“啪!”什麼聲音啊?“啊!”我的身體倒在了地面上,意念真的脫離了身體。第九次死忘了,這回死得比較奇怪,沒有任何傷口,身體完好如初。看來我的意念竟然可以隨意脫離身體,就像脫件衣服那麼簡單,簡直…………簡直太爽了!

之前我還怕別人抓住我不殺,留著我的命折磨個一年半載的,現在好了,誰想折磨我,我只需要將意念脫離身體就OK啦,沒人可以用我的身體來威脅到我了。爽YY了。

恩…………我用意念向東邊搜尋到一公里的範圍極限,沒見到那幾個雜碎,靠,丫跑得到挺快。我才整了那小子五分鐘,這夥人就跑了一兩公里。該怎麼辦啊?他們要真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