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又把第三十五類,第四十一類和第四十五類,分別做了搶注。
佳宜在把這個事件講述給君陌聽時,君陌明顯不清楚這樣一件事會對公司產生什麼影響,而當佳宜把自己剛瞭解到的商標知識給他做了複述以後,君陌的大腦就一下子對周圍的任何事情都失去了感知。
手機依然是緊握著放在耳邊,但無論佳宜怎麼說,怎麼喊都完全變成了毫無意義的噪音。直到多多接到佳宜的關切電話,來到他身邊後,君陌的大腦才重新恢復了工作。
緊急會議立刻召開,這一次的問題非同尋常,就連陶野也被海燕叫了過來。
議題很明確:被人把商標搶注了,然後要求收購公司,我們該怎麼辦?
對於此事感覺最詫異的莫過於王磊了,他極為罕見的帶頭表態道:
“商標是遠帆和你一起申請的,咱們四個當時也做過討論,不是已經確認好‘驢在江湖’只需要申請第9類計算機軟體和操作程式,以及可下載的應用軟體就可以了嗎?
為了以防萬一,遠帆還把第42類的計算機程式設計和相關服務給加了上去。而現在商標都已經下來半年多了,幹嘛還要擔心這件事?”
佳宜電話打給君陌後,為了解釋這個問題還專門發了個郵件給他,於是君陌也直接把郵件轉給多多,讓她列印出來分給在座的所有人。
途馬搶注的35類,41類和43類商標中,最主要的幾條分別是:
計算機網路上的線上廣告;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線上市場;
組織和安排教育,文化,娛樂等活動;籌劃聚會,假日野營等活動;
交友服務,婚姻介紹;
‘驢在江湖’在成立時只是簡單考慮到了電子裝置軟體類的商標註冊,但卻忽略了35類網站平臺必須要具備的基礎廣告服務,41類的聚會活動組織服務,以及45類的交友服務了!
所以當商標在這幾個環節被人搶注的話,那公司只剩下三個選擇,第一:重新更換商標名稱;第二:從註冊方手裡買回來;第三:租用註冊方的商標使用權。
“商標被人搶注了,難道我們不能申訴嗎?”
胖子看著這個郵件就不由得火大,這個李佳宜也真是蠻極品的,當初拆夥的是她,後來拿了錢和股份的也是她,而現在落井下石時怎麼又看到了她。君陌以前和她在一起那麼久難道都瞎了嗎?他越想越鬱悶,不禁開口罵道:
“商標局的人都是豬啊,他們看不到‘驢在江湖’四個字早就有人註冊了嗎?另外,途馬申請的商標現在不還處在受理階段,沒有下來嗎。咱們可以趕緊提出異議啊!”
海燕以前在上市公司做事時也曾申請過商標,所以對這件事還是有一些瞭解的,看著胖子激動的表情,也大致能猜出他是怎麼想的,再考慮到君陌的情緒,就整了整措辭道:
“從郵件上寫明的2015年1月份商標註冊時間來看,咱們‘驢在江湖’公司品牌和商業模式其實早就被別人盯上了。
一般來講商標註冊週期會在14…16月之間,他們申請這個商標時,我們的也正處於申請期,何況類別又明顯不同,就算我們申訴,也沒有申訴的理由。
咱們是個創業公司,馳名商標保護法,明顯不適用於現在的‘驢在江湖’。既然對方能把這件事展示出來,就肯定不擔心商標註冊方面會出現任何變故。
也就是說,途馬商標註冊成功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他們註冊成功那天就是我們正式侵權那天。”
第三十三集 對賭協議(2)
王磊和君陌現在回頭想想,也的確是從2015年1月份開始,‘途馬’才正式向‘驢在江湖’的四個合夥人提出工作offer的,只不過當時,途馬給出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