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說:“說了日子就會好過?我聽人說了,新人進來都要這樣走一遭,捱過去就好了。要是讓管教知道,後面不知道有多少麻煩。”
賴思歸也被這樣走過一遭,但是她犯狠,那時喬思盼剛出來做了證,她滿腔的怒氣和焦躁,第一天人來教規矩時就把倉裡的打手給打了,幾個人都拉不住她。她肚子挨的幾腳,直到現在碰到雨天還會隱隱作痛。
規矩都是慢慢知道的,倉頭、花槍、訓練員,就連看守所裡一個小小的倉裡都有等級劃分。賴思歸把倉裡的花槍,也就是倉頭的打手給打了之後,成為倉裡的一朵奇葩,不參與等級劃分,不附著別人,卻沒人敢再惹她。大家都知道她不要命,管教來了她摁著人照打不誤。
女看守所裡尚且如此,更別提看守所的另一端。那裡專關男犯,戒備比她們森嚴,女管教不能進倉,男管教隨身帶著電棍,時常有暴喝和慌亂的推搡聲。傳聞很多,但是親眼所見的卻很少。
唯一一次是中午放風結束的時候,她們列隊正往回走,急促的警報聲突然響徹天空,佇列一下子就亂了,人心惶惶。很快她們就在鐵網邊,看見另一端幾個管教神色慌張地抬著一個犯人衝出來。他們的身後拖了長長一地的鮮血,顏色豔麗,血把那人的橘色囚服染成深紅,在看守所灰白影像裡,這個畫面像電影慢放的鏡頭,慢條斯理在她眼前拉近放大,細緻而又噁心。她看見那人捂著脖子的手指縫裡,插著半截他們平常刷牙的牙刷頭,削尖的那一頭不知沒入幾分。
那個人最後死沒死他們無從得知,管教們守口如瓶諱莫如深,嚴禁她們討論。從那以後,賴思歸明顯感覺到看守所裡守備更加森嚴,管教巡邏的次數更多,女囚之間稍有口角,就被關禁閉。
擺攤的女人偷偷安慰過她,“等判決下來,進了監獄就好了。”
那時候賴思歸覺得荒唐,監獄和看守所,本質上有什麼差別?看守所尚且有人可能被無罪釋放,但進了監,就沒有翻身的機會了,居然有人期待進監獄?
她從看守所裡出來後,很長一段時間連陽光厭惡。太刺眼了,日光之下,會把人照得無所遁形。
而直到後來她才慢慢明白,監獄和看守所,這兩者到底差在哪裡。就好比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夜裡你拼命往前跑,狼就伏在那草叢裡,你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區別。
“判了刑,你什麼都改變不了,但是可以好好表現爭取減刑。”那女人說,“比在看守所裡,除了熬什麼都不能做的日子有盼頭多了。”
那時有個跑酷認識的朋友,性格很大大咧咧,因為誤傷他人坐了一年半牢。後來幾個朋友知道她出來了,執意幫她洗塵。那朋友也在,提了瓶酒坐到她旁邊,沒心沒肺安慰她,“其實熬過了看守所,後面你就淡定了。你這緩刑算好了,不過就算進了監獄也不怕,監獄比看守所敞亮,大家都爭著減刑,只要你機靈點兒就沒什麼事。眼一閉一睜,過去了,出來後又是一條好漢,像哥這樣。”
所以賴思歸對鄭勇做出那樣的設想後,即使還是懷疑,但某種程度上她似乎也理解這種做法。
如果他真的需要躲避某個勢力,走投無路時,江林區屬監獄的確是個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好地方。監獄有“非正常零死亡”指標,出了人命,就是整個區屬監獄的事兒。
鄭勇很清楚,李震以及那個行兇者都不會希望在這種情況下,把事情弄大。鄭勇足夠滑頭,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有這麼大膽的做法也不奇怪。
他只要及時認罪,法院取證完很快就會判刑。十年以下的輕刑犯,在江林基本都是直接關押在區屬監獄。那個女獄警說過,他們監獄不像重刑監獄,管理上壓力也不會那麼大。犯人為了減刑機會,不會跟自己過不去。犯人不鬧事,管理沒出過岔子,所以他們監獄還被評為“省行政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