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管他們是什麼部落,也不管他們來多少人。
但我發現,他們顯然並不經常到島上來,我第二次碰到他們在那裡登岸,是一年零三個月之後的事。這就是說,一年多時間中,我從未再見到過他們,也沒有見過他們的腳印或其他任何上島的痕跡。看來,在雨季,他們肯定是不會出門的,至少不會跑到這麼遠的地方來。然而,在這一年多中,我卻時刻擔心遭到他們的襲擊,所以日子過得很不舒暢。由此,我悟出一個道理:等待大難臨頭比遭難本身更令人痛苦,尤其是無法逃避這種災難而不得不坐等其降臨,更是無法擺脫這種擔驚受怕的恐懼。
這段時間裡,我只是一心想殺這些野人。大部分時間我不幹別的,只是苦思冥想殺人的計劃。我設想種種計謀,下次再看到他們時該怎樣向他們進攻,尤其是要提防他們像上次那樣,分成兩股前來。但我完全沒有考慮到,即使我把他們一股通通殺光,比如說,殺掉十個或十二個,到第二天,或第二個星期,或第二個月,我還得再殺掉他們另一股。這樣一股一股殺下去,永無止境,我自己最後豈不也成了殺人兇手,而且,比那些食人生番也許更殘暴!
我現在每天都在疑慮和焦急中過日子,感到自己總有一天會落入那些殘忍無情的傢伙手中。即使偶然大著膽子外出,也總是東張西望,極端小心謹慎。我現在發現,我老早馴養了一群羊,這真給了我極大的寬慰,因為我無論如何也不敢再開槍,尤其是在他們常來的一帶地方,唯恐驚動了那些野人。我知道,即使我暫時把他們嚇跑,不出明天他們就會捲土重來,那時,說不定會來兩三百隻獨木舟,我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然而,在一年零三個月中,我從未見到過一個野人。直到後來,才又重新碰到了他們。詳細經過,我下面再談。不錯,在這段時期中,他們很可能來過一兩次。不過,他們大概沒有在島上逗留多久,要不就是我自己沒有聽到他們的動靜。可是現在,我在島上已生活了二十四個年頭了。估計是這一年的五月份,我又見到了那些食人生番。這可以說是一次奇遇。下面我就講講這次不期而遇的經過。
在這十五六個月裡,我極度心煩意亂。晚上我睡不著覺,經常做惡夢,並常從夢中驚醒。白天,我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夜裡,我在睡夢中大殺野人,併為自己列舉殺害野人的種種理由。所有這一切,現在先不提。且說到了五月中旬,大約是五月十六日。這是根據我刻在柱上的日曆計算的,我至今還每天在柱上劃刻痕,但已不太準了。五月十六日這一天颳起了暴風雨,整天雷聲隆隆,電光閃閃,直至晚上,依然風雨交加,整夜不停。我也說不清事情究竟是什麼時候發生的,只記得當時我正在讀《聖經》,並認真地考慮著自己當前的處境。忽然,我聽到一聲槍響,好像是從海上發出的。這真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這個意外事件與我以前碰到的任何事件完全不一樣,因而在我頭腦裡所產生的反應也完全不一樣。聽到槍聲後,我一躍而起,轉眼之間就把梯子豎在半山上,登上半山的坡坎後,又把梯子提起來架在坡坎上,最後爬上了山頂。就在這一剎那,我又看見火光一閃,知道第二槍又要響了;果然不出所料,半分鐘之後,又聽到了槍聲。從那聲音判斷,知道槍聲正是從我上回坐船被急流沖走的那一帶海上傳來的。
我立即想到,這一定是有船隻遇難了,而且,他們一定有其他船隻結伴航行,因此放槍發出求救訊號。我這時非常鎮定,我想,即使我無法救助他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