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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違背村長的話,只好悶悶不樂的走了。

反倒是巴月有些不放心,忙道:“村長,這麼晚回去,山上萬一……”

村長不當一回事的揮手,道:“不怕,有這麼多人呢,咱張家村裡最出色的十幾號獵人在一起,要是還讓山豹子叼了去,傳出去那是笑話。”

那你怎麼不跟著一起回去呀,這話巴月憋在喉嚨裡,忍了又忍,還是沒說出來,誰讓他是村長呢,哪怕是個比芝麻還小一萬倍的小官,連品級都沒有,那也比她巴月大,更何況村長還是張小虎的親爹,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張小虎幫了她不少忙,總不能連這點面子也不給張小虎。不就是想見一見知府嗎?她理解,這跟後世粉絲追明星一樣,哪怕只是遠遠的瞧上一眼,日後也可以跟別人炫耀:我見過XXX了或者說我到過XXX的家中。

當然,這些布是送給老太爺的,不是送給知府大人的,不過就算是這樣,回到村裡,村長也可以得意洋洋地說:我跟知府老爺他爹說過話,人家老爺子祥和著呢,就跟山神爺爺一樣,怪不得能生出做大官的兒子。

因為靠山吃山,所以張家村人信奉的是山神。

仔細想想,這其實挺囧的,巴月開始還不明白村長一定要留下的用意,還是用過晚飯休息的時候,奶孃私下裡說給她聽的。

一夜無話,第二天,巴月就忙活起來。先給牛洗了個澡,牛頭上戴了一朵大紅花,然後把布全部搬上牛車,整整齊齊地用繩子固定好,再把鄒書呆寫的標語給掛上去。

要說這標語,極富創意。

說起來,鄒書呆畢竟不是商人,讓他寫商業標意實在實在困難到了極點,一夜沒睡也沒寫出半個字,直到天亮,他實在撐不住了,一邊打瞌睡,一邊不自覺地就寫了一長串字,等清醒過來一看,傻眼了。

紅布之上,前面寫的大聖元年進士,後面寫的是翰林學士,上下各有一個封號,中間是知府兩個斗大的字特別醒目。卻原來鄒書呆迷迷糊糊的,竟然把知府大人的官職全部寫上去了,還好,他還沒有迷糊寫寫上名字,不然可就犯忌諱了。

巴月看到以後,大樂,讓鄒書呆在這個標語的左下角加上“之父”兩個字,字是用蠅頭小楷寫的,可想而知,在上面那一行大字下面,能看到這兩個小字的人,恐怕屈指可數了。

這還不算,她又讓鄒書呆在紅布背面寫上“八月花布”四個字,從現在開始,她要豎立自己的品牌了。最後,一行五人全部換上了藍印花布做成的新衣,這是奶孃這兩天趕著縫出來的,衣裳都是巴月自己設計的,剪裁也是她親自經手。

全部準備停當之後,他們就出發了。

炮仗拿了出來,連成一長串,就拖在車後,打從出門起就開始放,一路放到了天衣坊,張小虎還走在前頭,敲著銅鑼,也不說話,只把銅鑼敲得震天響,恨不得讓所有的人都聽到。

有人嫌吵的,罵罵咧咧地一看,但一看那斗大的“知府”兩個字,就又灰溜溜地回去了,傻子也知道,扯上官府,看看熱鬧還成,想找茬兒,那就是在找死了。

再說巴月一行,還真有點看頭,一色的新衣,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個頂個的精神,衣裳也好看,樣式新穎,花色新奇,像奶孃和村長穿的就是常服,一般人平時都這麼穿,上面的印花看著就喜慶,鄒書呆穿的是書生獨有的儒袍,沒有印花,一色的深藍,襯得人都顯得英挺了幾分,張小虎還是那套獵戶裝,配上他年輕英氣的臉,讓人眼前一亮。

至於巴月,她可是精心打扮過的,臉上略施了淡妝,顯得面色紅潤,一身長裙,花團錦簇,用的是牡丹圖案,襯出了幾分富貴氣。

都說是香車美人,這牛車雖然不香,但是有巴月這麼一個美人在,居然也襯出了幾分色彩,尤其是在經過天衣坊的時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