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感與怨恨。他成年後遇到的情人偏偏是個名叫博比的暗娼,他夜裡偷偷爬窗去與她幽會,導致了他成為砸死繼父的罪犯。為了逃避罪責,他開始了長達十五年的流浪生活;他走南闖北,幹過多種活計,同許多女人睡過覺。造成他不安寧的原因是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白人還是黑人。他努力想變成黑人,黑人不認同他;他本來看上去像個白人,但自己心裡又不踏實,因為從小就有人罵他是“黑雜種”。因此,他長達十五年的流浪生涯可視為他尋找自我的歷程。他偶然來到密西西比州北部地面,闖入了伯頓小姐的廚房。他倆萍水相逢,即使成為情人之後也很少交談,彼此並不瞭解,他們走到一起實質上是兩個孤苦人的自然需要。所以,當伯頓小姐要按自己的意志改變他的生活時,他堅決不從。於是兩人的關係到了盡頭,她未能實現先斃了他再結果自己性命的打算,反死在他的剃刀之下。
克里斯默斯的一生是一出悲劇。造成他悲劇的原因,福克納曾很深刻地指出:“我認為他的悲劇在於,他不知道自己是誰——究竟是白人或是黑人,因此他什麼都不是。由於他不明白自己屬於哪個種族,便存心地將自己逐出人類。在我看來,這就是他的悲劇,也就是這個故事悲劇性的中心主題:他不知道自己是誰,一輩子也無法弄清楚。我認為這是一個人可能發現自己陷入的最悲哀境遇——不知道自己是誰只知道自己永遠也無法明白。”46福克納正是這樣來塑造這個悲劇主人公的。他用了整整七個章節來追述他悲慘的身世和遭遇,讓讀者瞭解他為什麼殺死伯頓小姐。福克納還精心塑造了克里斯默斯的悲劇人物性格:他具有悲劇主人公的勇氣,儘管他只是一個卑賤的現代流民,卻像古希臘悲劇《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俄狄浦斯那樣,敢於向命運抗爭。他拒絕繼父給他的姓氏,堅持對伯頓小姐的要求說“不”;他流浪四方,一直尋找、試驗、確認自己是誰。苦惱他一生的問題不是如何維持生存,而是他屢遭命運的打擊所留下的創傷。他具有悲劇主人公的氣魄,敢於正視現實,殺害伯頓之後他沒有逃亡他鄉,而在一週之後自動出現在摩茲鎮,還去理髮店“理了發,修好面……又進一家商店,買了件新襯衣,一條領帶,一頂寬邊草帽”(第十五章)。這一切表明他從容不迫地走向死亡。直到最後他被珀西追擊,臨終之際手裡握著手槍卻沒有開槍反抗。福克納對他最後慘遭殺害的描寫也是意味深長的:他倒在地上,“帶著安靜、深不可測、令人難以忍受的目光”,他的血“像騰空升起的火箭所散發的火花似的從他蒼白的軀體向外噴射;他彷彿隨著黑色的衝擊波一起上升,永遠進入了他們的記憶。……這情景將留在人們的記憶裡,沉思靜默,穩定長存,既不消退,也並不特別令人生畏;……城裡又一次響起汽笛的尖銳長嘯,儘管受到牆垣阻隔,它還是愈升愈高,超出了聽覺的極限。”(第十九章)這深沉的筆觸,祭奠似的氛圍,寄託了作家的無限感嘆與同情。
蓋爾·海託華是一個被廢黜的長老會派教會牧師。他從神學院畢業後,出於個人的目的執意要求來傑弗生鎮供職,因為這是他心儀崇拜的祖父——美國內戰時南部同盟軍的騎兵,最後喪命的地方;他自幼生活在祖父的陰影裡,對現實世界、他的教區和教區會眾漠不關心,甚至在佈道講壇上夢囈起祖父光榮的過去和死時的情景。在家裡,妻子曾幫助他來到傑弗生鎮,但他的生活中沒有妻子的地位;他的冷漠使她孤獨、絕望、神經失常以及私自出走,造成跳樓身亡的桃色醜聞。他被教會罷免之後拒絕離開傑弗生鎮,過著離群索居、晦暗陰鬱的日子。這個悲劇性人物同伯頓小姐一樣,其悲劇的造成既有自身的責任,也有南北戰爭和重建時期的影響,兩人的祖父都分別留下了令人難以承受的精神遺產,使他們與社會格格不入,要麼被社會遺忘,要麼成為眾矢之的。與海託華來往的幾乎只有拜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