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娟秀的小字寫在顯眼的位置:祝彤彤生日快樂。
“王嵐,王嵐。”李陽呢喃著這個名字,手指輕輕摩著手上的素紙。漿硬與柔軟混雜,他的心莫名的一疼,難道是……
李陽小心的攤開素紙,紙面入眼就讓他的心一抽。
只見本來白淨的紙面此時有些發黃、幹皺,竟是淚漬幹後的模樣。紙上的留字也有些模糊不清,勉強還能辨認。模糊的字與密密麻麻的淚漬混在一起,像是每一個字都侵泡在淚水裡一般。素紙下面的邊角更是被淚水滲透糊爛了。
李陽痴痴的看著手上殘缺的素紙。紙上的字與淚交仿若混成了一把鋒利至極的匕首,狠狠插在他的心上,而後匕首再化字和淚順著傷口流進心裡融入他的心臟,留下的傷口卻被心跳不斷的撕扯。
陽:
我終於知道我愛上的你是什麼樣兒了。
以前的你太暖也太遠,我總是看不清,總覺得自己愛的人好虛幻。現在的你好傻也好笨,跟以前一點都不像。可我為什麼更想你了呢?
從奶茶店相遇的驚喜到被你拒絕的心碎,我終於有了可以被稱作“我們”的記憶。
“我們”的記憶是如此的少,少到每一分每一秒都要反覆回憶才能填滿我對你的思念。
一天!我的幸福,原來只有一天。
情願沒有這一天,那樣我就不會貪心了。若是我不貪心,那麼我還能繼續守在離你不遠的地方,還能在想你的時候去看你。
而現在,我卻只能離你遠一點,再遠一點。近了我會忍不住去找你的,你還是會拒絕我的,對不對?
我要去一個很遠的地方,遠的你都找不到。我在那裡愛你,就不會被你拒絕了。
我是不是很聰明?我一直很聰明,從小到大都聰明。聰明的愛上了你,聰明的丟了自己。
陽:
我走了,我要去那個可以愛你的地方,我要在那裡好好愛你。
你要照顧好自己,一定要照顧好自己,不要……不要把我的愛人弄沒了。
李陽無力的癱坐在地上,無意識的把攤開的素紙緊緊的按在心口上,像是要把整張紙都順著那裂開的口子按進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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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嵐走了,悄無聲息的走了,去了那個可以愛李陽的地方。
這幾天。
李陽都過的昏昏噩噩的,幹什麼都提不起勁來。他一直在想王嵐,想著他所知道的一點一滴。結果卻如王嵐所說,“我們”的記憶太少了,而他記憶最深的還是那顆淚珠,它和她一起墜進了他的心裡。
人好像就是這樣,沒失去之前總是有種種理由、種種藉口讓自己矯情;失去之後才知道,一切所謂的理由藉口統統都是扯淡。
而後果就是像李陽現在這樣,他痛的撕心裂肺、他疼的無法呼吸,也只能任由自己痛著、疼著。
王嵐離開時又是怎樣的呢?
李陽總是時不時的問自己這個問題。一定比我更疼更痛吧!
他心疼了。
人在時他不知道心疼。人走了他反到心疼了。
你賤不賤?你賤不賤?他反覆的問自己。
賤!真賤!我就是賤!
你是不是活該?是不是活該?
活該!真活該!我就是活該!
可你他嗎的是活該!那人家王嵐呢?王嵐活該嗎?王嵐就應該痛嗎?
李陽沒辦法回答自己這個問題,他覺得自己要瘋了。
原來那滴淚、那個人在他心裡那麼重,重到他都不敢想她了。再想,他會心疼瘋掉的。
李陽頹廢的癱倒在沙發上,不知不覺又有淚水滑落。
彤寶寶伸出小手輕輕幫爸爸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