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林桃離開了季明月家。
閒著沒事兒就在城裡轉了轉。
雖說剛在季明月家吃了午飯,但國營飯店傳來濃鬱的肉香,還是饞得她流口水。
可惜她手裡錢票沒多少,好鋼必須用在刀刃上。
一步三回頭離開。
然後又轉到了百貨商店,裡頭的東西品種還聽說,然而她囊中羞澀。
最後拿了毛錢買了幾塊糖甜甜嘴。
&ldo;唔,這就是甜味兒嗎?吃了感覺心情很好耶。&rdo;嘴裡喊著糖果的林桃,眯著眼一臉享受。
啊,做人真好。
林桃再次發出感嘆。
做系統的時候不需要吃喝,也太沒意思了些。
還是做人好。
回去的路上,林桃遇見了一群人正在抓人。
那場面,吵嚷聲哭喊聲,嚇了她一跳。
她混在人群裡好一會兒,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原來是這家人被匿名群眾舉報。
兩個衣著考究的老人,這會兒已經頭髮散亂的,還有一對中年夫妻身上好幾個腳印,嘴角還流著血……
林桃搜尋了下腦海中的記憶,這才有了真實感。
很快她就發現了一件大事兒。
熊家,是林桃親生母親那邊的八竿子打不著的遠方親戚,本來只是普普通通的雙職工家庭。
後來得了一大筆錢財,吃香的喝辣的穿好的用好的,一路高升,最後成了廠長,後來又下海經商,成為了有名的富豪。
而那一大筆錢財,據說是繼承了遠方親戚的遺產。
遠房親戚的遺產?
林桃把這五個字揪了出來。
顧芳華孃家姓顧,其實顧芳華並不是顧家夫妻兩個親生的。
顧家夫妻倆到了三十歲都還孩子。有一年下大雪,開啟家門口一看,發現門口有個小包袱,裡頭是一個剛出生不久的棄嬰。
顧家夫妻兩個絕對這是緣分,便收養了這個棄嬰,就是後來的顧芳華。
喜得千金的顧家兩口子對顧芳華那叫一個好。
孩子太小,又沒奶水喝,就託人帶國外的奶粉。生病了上大醫院,衣服鞋子年年都做好些。
可以說在顧家,顧芳華就是以千金小姐。
這種千金小姐生活,顧芳華享受了十六年。那時候顧芳華處了物件,正打算帶著物件給家人掌眼。
結果有一天從學校回家的時候,發現家裡一片喜氣洋洋,她爺爺奶奶樂得找不著北。
她還以為是家裡來了什麼客人才如此。
然而並不是,他們這般開心是因為她媽懷孕了!
年過四十,竟然有了身孕!
顧家所有人都緊著顧媽肚子裡的孩子,生怕孩子有個閃失。
而本來是顧家人掌上明珠心尖寵的顧芳華,一下子從天上落到地上。
顧家人不再對她面面俱到噓寒問暖,不再什麼都緊著她,讓她吃最好的喝最好的,用最好的。
這些本來屬於她的東西,全歸到了顧媽那裡。
顧芳華被顧家人冷落忽視,心裡極度不平衡。加上他們不同意自己跟熊強的婚事,讓顧芳華心裡生了怨恨。
這種怨恨生了根發了芽,直到男孩出聲,得知爺奶私底下說的話時,長成參天大樹。
說她不過是一個丫頭,給她準備一副好嫁妝就是。家裡的財產都要留給孫子。
當時顧芳華失態跳出來,還是她竭力忍住,掐紅了自己的大腿,才沒有吱聲。
等到爺奶離開,顧芳華眼睛裡已經充滿了怨恨。
不僅怨恨爺奶,還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