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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利則是政績之外的附屬利益。作為地方領導,要想在任期內短時間幹出“看得見”的業績,抓城市改造、房地產開發是最快捷的,也是最投杜世成脾氣的。既然市委書記杜世成喊出了“經營城市”的口號,區委書記王雁以地生財,在政治和經濟上得到雙重實惠也彷彿順理成章。後來王雁的確獲得了仕途上的回報,2002年12月擔任了市長助理。

王雁簽字批租土地的批文,最終放在了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於志軍的辦公桌上。

炙手可熱,行政權力插手土地批租

20世紀90年代末,青島市房地產市場逐步升溫。青島高科技工業園位於嶗山區內,依山傍海,被當地人稱為“黃金海岸”,受到眾多開發商的青睞,加上青島市的城市格局向東擴充套件,大批房地產開發商蜂擁而至。他們攻關的主要目標是手握大權的區委領導王雁,規劃、國土等部門也成為開發商們逐利路上的必克堡壘。

要在嶗山區開發一塊土地,主要有兩個要害部門,一個是規劃局,一個是國土資源局。要想將一片地成功開發成商住樓,必須得到規劃部門的許可,所以開發商要想得到一塊地,必須打通規劃、國土等主要審批環節。而這兩個部門都歸嶗山區區委書記、區長王雁管,於是王雁首先成為開發商們攻關的第一個堡壘。

開發土地的程式極為複雜,先由開發商給區長寫用地申請,區長把用地申請透過分管區長批到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局局長再安排土地科填寫審批表,經科長、局長層層簽名再報到區裡。接下來的程式是由區上報到市、市上報到省、省上報到國土資源部,最後才層層批轉下來。這些審批手續十分繁雜,缺少一個環節都不行。按照這個正常程式走,有的土地拖七八年都批不下來。

但是,這裡面最關鍵的環節是當地政府領導和職能部門。開發商之所以要賄賂王雁、於志軍等人,一是要拿地,二是要節省時間。國家在土地“招拍掛”上有嚴格規定,但實際上只要王雁親自出面安排,久拖不決的事情往往很快就能解決。在王雁、於志軍等人的插手干預下,開發商要批地不走正常程式,不找市場找區長、找局長,只要相關領導一個批條、一句話,開發商就可以從土地上謀取巨大利益。

在青島這種寸土寸金的城市,縮短拿地時間幾乎和拿地一樣重要。在主政嶗山期間,王雁多次違反國家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違反許可權採取批條子、打招呼,開協調會的方式,直接插手干預土地批租和出讓事務。按照公訴機關指控,王雁曾經十餘次為開發商牟取土地審批手續、舊城和城中村改造方面的利益。後來王雁坦言,政府供應土地、審批建設專案,相關領導要想從批地、規劃、驗收中撈錢很簡單,先批塊地,跑下手續來,轉讓給別人開發,想撈1個億都不是難事。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第七章:土地爺引發青島官場“大地震”(4)

2005年,作為震驚全國的“青島嶗山區土地違法批租案”的主角之一,王雁與青島市規劃局局長張志光、嶗山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於志軍一同被逮捕判刑。導致他們落馬的前因是2002年國家審計署對鞍山、濟南、深圳三個城市的國土資金進行試點審計,審計報告披露的違規資金高達70億元,引起國務院高度重視。2003年5月,令狐安副審計長下令,再選一些經濟活躍城市進行審計,其中包括青島。

對青島的審計卻審出了大案。在這次審計中,審計組不僅揪出了嶗山區委書記王雁這條“大魚”,還發現青島市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利用集體土地、劃撥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等問題“均很嚴重”。全市一共查出“3大類、29個小類、133個具體問題”,其中嶗山區存在的問題最為嚴重。

審計結果顯示:青島市嶗山區低價協議出讓土地、土地出讓金收支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