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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說要嚴懲買官賣官行為。如果不能從源頭上、制度上對領導幹部的用*作一限制,這種*就不能夠完全避免。最好的方式還是大面積推廣公選幹部考試,改變目前少數人選人、從少數人中選人的侷限性。

房地產開發商的罪惡

近日,媒體報道,2007年以來,重慶市陸續有8名廳級幹部因收受鉅額賄賂、為房地產開發商謀取利益而“落馬”,有的已被判刑,有的陸續站上法庭被告席。

1、重慶渝中區副區長王政:47歲,曾任重慶沙坪壩區規劃管理辦公室主任、沙坪壩區規劃分局局長等職務,受賄966萬元。2007年12月底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重慶渝中區委副書記鄭維:50歲,曾任重慶沙坪壩區委副書記,受賄120萬元。2007年12月底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

3、重慶沙坪壩區副區長陳明:41歲,曾任重慶市規劃局建築管理處聯絡員、重慶市規劃局用地規劃管理處處長,受賄76萬餘元。2007年12月底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4、重慶市僑聯主席羅靜虹(王政之妻):47歲,曾任共青團重慶市委副書記、重慶市委*部副部長,受賄5萬元並掩飾、隱瞞犯罪所得。2008年3月4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5、重慶九龍坡區區長黃雲,47歲,曾任重慶沙坪壩區人民政府區長助理、沙坪壩區人民政府區長、重慶大學城城區建設委員會主任,涉嫌受賄232萬元。法院2008年9月5日已開庭審理,將擇日宣判。

6、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王斌,57歲,曾任重慶市房地產管理局市中區分局局長、重慶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重慶市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涉嫌受賄170萬元。法院2008年9月12日已開庭審理,將擇日宣判。

7、重慶市規劃局副局長梁曉琦,51歲,曾任重慶市規劃局總規劃師、重慶市江北嘴中央商務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涉嫌受賄1589萬元。法院於2008年9月22日已開庭審理,將擇日宣判。

8、重慶市規劃局局長蔣勇,46歲,曾任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城市規劃處處長。已進入偵查終結階段,即將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在這一系列“窩案”中,權錢交易貫穿於房地產開發的全過程,徵地拆遷、土地出讓、繳納土地出讓金、調整用地性質、規劃審批、專案選址、調整容積率、產權登記等環節都充斥著官商勾結。一名辦案人員說,房地產的產業鏈有多長,權錢交易的食物鏈就有多長。同時,開發商行賄的普遍性也讓人吃驚,重慶市一些知名房地產開發企業也捲入其中,不少是“重慶房地產50強企業”,“送錢、送物、送女人”幾乎成了房地產的“行規”。

以上,都是來源於新華網的訊息。

重慶的行業*系列案件再次說明,開發商除了開發房地產,就是開發領導幹部,成為*的製造者。開發商用的“糖衣炮彈”,不外乎是“金錢”+“美女”。我們可以說,這些受賄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不強,法紀觀念淡薄,權力沒有受到有效監督,也可以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等等。

但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是,這些手中握有權力的領導幹部被這些開發商利用了。也正是這些開發商,透過行賄手段,透過利用領導幹部的職權,牟取了鉅額的非法利益。有關部門在徹查這些領導幹部的同時,往往對行賄者網開一面。老百姓們在對查處貪官拍手稱快的同時,也往往忽略了行賄者的醜陋行為。

行賄是不對的,但是對於為了自己辦事行賄和為了牟取不法暴利行賄是應該有所區別的。正如我們會同情為了救將餓死的母親而盜竊的人,而痛恨那些為了揮霍浪費而盜竊的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