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怪的婚姻關係!老婆要見老公居然得上法庭?難怪這段婚姻要宣告終結。
“會的。”可頌笑著,回得篤定。
上午十點三十分。
豐儆棠臉色難看地低頭看了眼手錶,這個時間他應該在公司裡主持一級主管會議,但此刻卻被迫坐在法院的證人席上,供人盤問。
“豐先生,請問你和豐太太結婚幾年了?”站在他的面前,鄔可頌驕傲得猶如一隻展屏孔雀。
他不想以當事人的身分出庭是吧?那麼以證人的身分傳喚他,不也一樣?何況,審理這案件的法官,剛好是她最敬重的學姐,兩人平日私交就甚篤。
“大約兩年吧!”豐儆棠口氣不耐。
他不得不承認她是個膽大的女人,至少她敢惹他。
不過也因為這個關係,她讓他打破了這些年來的習慣——從接手謹聯之後,就不再去注意與工作上無關的人。
“大約兩年?”可頌勾唇一笑,轉身向著坐在庭下的洪百蕙走近幾步。“洪小姐……喔,不,也許現在我還是稱呼你為豐太太,會比較合適。”
洪百蕙點點頭。她坐在庭下,纖細的身材穿著一件淺水藍的保守洋裝,看來不僅單薄,更有幾分的楚楚可憐。
相較於證人席上器宇軒昂的豐儆棠,她明顯地被歸類到弱勢的一方。
可頌的策略成功,她順利的營造出這段婚姻中的強弱關係,任誰一眼都可看出。
“豐太太,請問你和豐先生結婚幾年?”她的眸光由洪百蕙的臉上挪開,睇了豐儆棠一記,有幾分的挑釁。
她承認這個男人很優秀,本人甚至比報章雜誌上所刊登的還好看,而或許也正因為他過於優異的條件,才會將女人視為無物,對良善的妻子視若無睹!
雖隔著厚重的鏡片,但豐儆棠還是清楚瞧見了她那對清澈的眼裡,綻著倨傲的光芒,光芒中帶著譏諷的味道。
微微地皺起眉心,他也同樣的凝視著她,兩人隔空展開了第一波的交戰。
“兩年一個月又七天。”洪百蕙小聲地說,眸光拉向證人席。她的表情平靜,看來對他全無恨意,甚至有點敬畏。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說,是兩年一個月又七天。”可頌走了回來,嘴裡看似與庭上的法官說話,但雙眸卻仍是緊緊地鎖住豐儆棠。
“兩年一個月又七天,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何以我的當事人會將時間記得這麼清楚,而不是像證人席上的豐先生一樣,只概約說了二這個數字呢?”
看出了她的誤導是想將豐儆棠置於無情的形象中,辯方的楚輔仁終於忍不住開口:“抗議。法官大人,控方律師有誤導我當事人形象的意圖。”
可頌將眸光拉向他,朝著他攤手聳聳肩。“如果我讓楚律師有這樣的誤解,我道歉。”
楚輔仁抿著唇,一時無言,有些氣憤地坐了下來。
看著她唱作俱佳的表演,豐儆棠略眯起了眼,一手撐顎地看著她。
對於這個女人,他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除了那對晶亮的眼瞳之外,她還有一副好得不得了的口才。
“法官大人,對於我的當事人訴請離婚,其中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可頌走到桌案下,將手中一直拿著的一份檔案往上遞給法官。
法官將檔案翻開,眸光在字裡行間穿梭,隨著一字字映入眼瞳,她的神情時而驚訝,時而猜疑。
“依照民法第一千零一條,夫妻互負同居之責……”可頌想再往下說,前方的法官卻突然抬起臉來,打斷她的話。
“鄔律師,你上前來一下。”她朝著她揮手,要她上前來。
可頌走了幾步,來到桌案下。
“你這當事人的陳文中說的,可是真的?”法官小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