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他們夫妻倆所有心神都擺在了小兒子身上,所有寵愛都放在了他的身上。
馮志剛就這樣在娘不疼爹不愛的環境下長大,從小默默在他們一家三口身後,羨慕小弟能夠得到爹孃的愛,到了工作的年紀獨自外出,在外面闖出了一點成績,被家裡人知道之後,他好不容易才過上的好日子又倒退到了解放前。
直到娶了聞愛玲才好上一點。
其實鄉下知道馮志剛不是王愛菊兒子的,只有當初跟她要好的那個好姐妹,其他人都認為馮志剛是他們的兒子。
王菊花知道她姐妹是什麼人,給點好處就能夠把所有事情都抖出來,她不能讓警察到村裡面,如果影響到他們小兒子怎麼辦?
權衡了一下之後,王菊花換上了一副愁苦的模樣:“志剛啊,我當時也是逼不得已的,你也知道我跟你爹結婚兩年了都沒有孩子,你們奶奶可是個厲害角色,所以我就從旁人那裡把你抱了回去養的,我不是什麼人販子,那是你爹孃自願把你給我們養的。
從小我也沒有短你吃短你喝的啊,你不能這麼忘恩負義把我告到警察局啊。如果不是我把你抱回來,你早就凍死在街頭了。
說起來我就算不是你親孃,但是我好歹養了你這麼多年,俗話說生恩不如養恩,養恩大於天啊,你真的能夠這麼狠心把我送進警察局嗎?”王菊花說到最後把自己都說哭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看向馮志剛。
這把周圍的人都給看得不忍心了。
“這...志剛你娘說的好像也沒有錯,她就算不是你親孃,但是養了你這麼多年,也可以抵消很多過錯了,你要不就原諒她了吧。”
“是啊是啊,你娘不是說你親生的爹孃是自願把你給他們養的,志剛你平常最是孝順的了,你真的忍心把你娘告進警察局不成?”
剛剛那些跟王菊花對罵的人開始倒戈了,紛紛開始勸起馮志剛來。
“如果三歲就開始叫我自己出去打豬草,五歲開始叫我學會煮飯洗全家的衣服,八歲開始下地掙工分,這樣算是養恩的話,那我真的要問問在座的各位,你們家也是這樣養孩子的嗎?”馮志剛面無表情看向那些開口勸的人。
可以說馮志剛八歲開始就已經自己下地掙工分養活自己了,而且這些年他在家做的所有,以及上班之後寄回家的所有錢票都足夠償還王菊花所謂的‘救命之恩’。
周圍人:???
他們到底是在幫一個怎樣狼心狗肺的人?
但是還是有一些好心氾濫的人出口勸道:“志剛,這不能這麼說的啊,如果不是你娘把你帶回家,你不就可能凍死了嗎?哪有後來的一切?那可是救命之恩啊,就算你這些年已經償還完了所有,但是那可是救命恩人,你不能忘恩負義啊。”
“我呸~王金梅,你要不要看看你說的什麼鬼話?人家志剛到底是不是她王菊花救回來都說不定,單說他八歲開始就自己掙工分養活自己,她王菊花拿什麼養恩出來噁心誰呢?
我猜這些年他在家肯定沒少做家務,王菊花她這不是等於得了一個免費勞動力了嗎?你怎麼不動動腦子?哪有真心養孩子的,會叫一個八歲的娃娃去下地的?這不是純粹在虐待嗎?”有理智的一點的嬸子罵剛剛帶節奏的王金梅。
王金梅被堵得啞口無言。
“謝謝你李嬸,還是你明事理,我們家志剛當然是個孝順的人,但是也要分物件的,對王菊花他們一家志剛可以說已經仁至義盡了。
既然她真的不是我們家志剛的娘,那這段時間從我們家拿的東西都給我吐出來,還有以前以各種藉口找我們拿去的錢,都給我還回來,如果不還我還是要報公安的。”聞愛玲知道了自己丈夫從小的遭遇,心都開始疼了起來。
開始埋怨這人以前怎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