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茲的第三封電報發來了。除了詢問第17特混艦隊為什麼遲遲不南下之外,尼米茲還以極為嚴厲的口吻,用太平洋艦隊司令官的名義命令哈爾西立即率領第17特混艦隊南下,無比在四日傍晚之前與第17特混艦隊會合。
這下,哈爾西有點動搖了。這封電報不再是意見或者建議,而是直接的命令。軍人如果違反上級命令的話,那麼最輕的懲罰都會被推上軍事法庭。而且哈爾西很清楚,當尼米茲在電報中用上了“命令”這個字眼的時候,表示他的耐心已經到極限了。如果第16特混艦隊還不南下的話,那麼在回去之後,哈爾西受到的最輕懲罰都會被解除艦隊司令官的職務,而更有可能會被送進軍事監獄。
哈爾西並沒有喪失信心,他仍然堅信唐帝國的第二特混艦隊就跟在第三特混艦隊後面,很快就會出現在他的打擊範圍之內。可他也不能繼續違抗命令。他沒有猶豫多久,在收到了尼米茲發來的電報之後五分鐘,哈爾西就下達了一條命令,艦隊進入戰鬥準備狀態,停在機庫裡的轟炸機都做好出發準備,如果偵察機在返回之前仍然沒有發現唐帝國的航母特混艦隊的話,就立即南下與第17特混艦隊會合,如果有所發現,那就立即發動進攻!哈爾西沒有放棄最後的一次努力(這正是他沒有被推上軍事法庭,反而成為英雄的原因),他將艦隊南下的時間再推遲了四個小時。按照哈爾西的想法,就算沒有發現第二特混艦隊,晚四個小時南下,只要全速前進,仍然能夠在天黑之後與第17特混艦隊會合,並沒有違反尼米茲的命令。
哈爾西的這個決定至關重要,四個小時的時間不僅僅決定了他的命運,還決定了唐帝國第二特混艦隊的命運。當時,哈爾西一共派出了28架偵察機,這28架偵察機以扇形向西南方向搜尋,每架偵察機負責3度的搜尋範圍,一共覆蓋了第16特混艦隊西南方向84度的海域,而這其中就包括了第二特混艦隊的一段航線。
雷少卿一直沒有收到任何警報,而且海軍司令部在3日夜(也就是第二特混艦隊到達毛格群島西北海域的時候)發來的電報中仍然判斷美國艦隊應該在馬里亞納群島東部海域,而不是東北海域。因此,雷少卿並不知道危險已經迫近了,第二特混艦隊也沒有因此而做好充分的迎戰準備(艦隊只是進入戰鬥狀態,而沒有為攻擊做好任何準備),甚至在4日天亮之前,派了兩個小隊的戰鬥機去為前方150海里處的第三特混艦隊提供防空掩護,而雷少卿留給自己的防空戰鬥機也就只有兩個小隊,而不是標準的三個小隊!
第二十三章 美軍發力
第二特混艦隊沒有派出偵察機,當時誰也不知道美國特混艦隊會出現在這附近海域,第二特混艦隊處於航渡狀態之中,並無作戰任務,周圍海域都是由海航的岸基巡邏機負責搜尋與偵察的,並沒有要求第二艦隊派出偵察機。
到九點三十分的時候,第二特混艦隊的防空戰鬥機才陸續升空(派往第三特混艦隊的戰鬥機首先出發),而這些戰鬥機進入巡邏位置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四十八分了(戰鬥機飛行到防空巡邏半徑,以巡邏速度爬升到巡邏高度至少需要十分鐘的時間,戰鬥機的巡邏飛行速度只有其最大速度的六成左右),點十五分派出偵察機的,兩艦隊的距離在175海里左右,而這些偵察機的速度為120節(水上飛機),以及150節(sbc艦載偵察機)。第16特混艦隊派出來的偵察機將在九點二十五分到九點五十分之間到達第二特混艦隊上空。而這個時候,第二特混艦隊上空幾乎沒有戰鬥機在巡邏!
當巡邏的戰鬥機發現在艦隊東北天空中時隱時現的那架水上飛機的時候,已經是九點五十八分了。當時戰鬥機的首要巡邏方向是東南方,而不是東北方(因為防空戰鬥機的數量有限,艦隊指揮官都會安排幾個主要巡邏方向)。此時,這架水上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