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講,他參加的這個學習班,結業發有效的EMBA證書,相當於在職研究生,學費三十多萬,他賣了一處老家的門市房才湊夠學費,早在那個年份,三十多萬也算是天價了。 韓為聖記得當時他的工資標準是月九百塊錢,而在老家不過五百多,考慮在外地辛苦,從標準上給漲了碼,一年下來也不過一萬多塊收入,要說萬騰飛一次拿出的學費,也要韓為聖不吃不喝攢三十多年,太奢侈了。 當初去燕京分公司,有兩個想法,一是要擺脫黨群部門工作,二是要藉機有個發展方向,如果混好了,甚至於把家都遷到燕京,他有點單純了,一個副手,永遠是經理的屬下,既發跡不了,也混不出個名堂,經理都在苦苦掙扎,那顧得上你呢! 思前想後,韓為聖覺得這次去外埠打拼是個草率之舉,說句直白的話,每天就像一個門衛在守護著分公司的牌子,再熬下去也是徒勞,不如早做打算。 按集團對外埠人員回家探親的若干規定,韓為聖每三個月可以回一次家,待上一週再返回,來來回回,時間就這樣打發了,二年也快熬完了。 還好萬騰飛在滬城弄了一個活,是舊樓改造工程,是他的一個EMBA班同學給他的活,從老家招了些人,坐火車到了燕京,韓為聖去接站,在燕京逗留兩天,帶去幾個景點遊玩一下,又為他們買票去滬城,他仍留在燕京,按萬騰飛的話說,燕京是分公司的陣地,不能沒人。 既然萬騰飛安排其留守本部,執行就是了,沒事不更好,待著也不少開支,韓為聖有了混的情緒。喜歡不會低頭的小草()不會低頭的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