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但婦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們受到的身心傷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對妻子施暴。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從駭人聽聞的高樓拋妻、縫妻*案,到暴打致妻子鼻青臉腫、體無完膚,到幾拳、幾巴掌致妻精神上痛不欲生,都是家庭暴力。我國學者一般認為:“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內部出現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強暴行為。”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家庭暴力行為給出了具體的定義:“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有以下分類:按其危害程度可分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兩種。按其形式可分為三類:(1)身體暴力。包括所有對身體的攻擊行為,如:毆打、推搡、打耳光、腳踢、使用工具進行攻擊等。(2)語言暴力。以語言威脅恐嚇、惡意誹謗、辱罵、使用傷害自尊的語言,從而引起他人痛苦。(3)性暴力。故意攻擊*、強迫發生*、性接觸。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還出現了一種新的家庭暴力形態——冷暴力,在目前有些家庭,夫妻雙方在產生矛盾時,不是透過毆打的暴力方式處理,而是對對方表現得比較冷淡、輕視、放任和疏遠。惡語中傷、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懶於做一切家庭工作,是隱性暴力中較常見和隱蔽的做法,而這也是現代家庭中的一個易被人忽視的問題。
一、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和現狀
(一)表現形式家庭暴力中,遭受侵害的90%為女性,在調查中,發現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離婚;(2)因生育女孩,心懷不滿而實施家庭暴力;(3)夫妻下崗,經濟壓力大,毆妻發洩苦悶;(4)丈夫賭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5)丈夫自私、多疑。
(二)家庭暴力現狀
1、家庭暴力呈上升趨勢
從2002…2004年的分類統計表明,反映家庭暴力問題的案件逐年上升。另外,由於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程度的隱蔽性,遭受暴力的女性因種種原因,不願為外人所知,因此,在實際上,家庭暴力發生率遠遠要高於這個比例。
2、家庭暴力情節日趨嚴重根據對暴力典型案(事)例進行的調檢視,受害者均為婦女,施暴形式多樣,手段殘忍,輕者語言傷害,拳打腳踢,重者則用棍棒、匕首、鐵器、剪刀等殘害婦女,使受害者在**和精神上造成了難以撫平的創傷,人身權利遭到嚴重侵害。
3、施暴者的年齡、文化、職業構成從年齡構成看,施暴者大多為28…50歲,其中年齡最大的為57歲。從文化構成看,施暴者大多數文化素質較低,但也有大學本科畢業的幹部、科技人員和教師。從職業構成看,施暴者中農民居多,其次是工人和個體經營者,但是也有國家領導幹部等。
二、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
(一)歷史原因
由於我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封建傳統思想尤其是封建的婚姻道德觀流敝甚遠。
1、夫權思想。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夫為妻綱”的古訓在一些人的觀念中根深蒂固。雖然新中國的法律規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夫權”觀念卻不是短期內就能改變的。
2、大男子主義。“男主外,女主內”的千古遺訓一直控制著某些人的思想,在這種觀念下,女性的全面發展受到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認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擔起養家的重擔,這種思想註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說一不二的局面。
3、重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