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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尷尬,連她生的嫡子在丈夫面前,也常常被丈夫忽視。

其實這一家,除了前妻所生的兩個嫡子,後面的弟弟們竟然都是一視同仁,讓虞氏很是憂慮。

如今家裡有她這個生母在,下人不至於怠慢了她的兒子;如果她哪天死了,她沒了孃的兒子們還不給人踩死了。

虞氏一點也沒想過要用她的兒子奪取長子繼承權,不現實也不可能,但至少總要讓孩子們有個好日子過吧?

她給司馬家拉扯孩子,照顧後院,沒有辛勞也有苦勞,如今多少個年頭了,生生把青蔥少女熬成黃臉婆。

丈夫是老頭,她這輩子沒經歷過愛情,情分又薄,也難算得上親情,但至少女子為母則剛,她還要為孩子爭上一爭。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給孩子找個可靠的岳家。

雖然老頭沒給她兒子更多的關照,從父親那裡傳下來的好姓氏卻還是有的。虞氏想得很篤定,益發向張家夫人示好,奈何山氏算得精,光有個好姓氏根本吸引不了她。

做女孩母親的,哪個會想讓女兒往後去過苦日子了。在山氏看來,兒子多了分薄家產,日子過不下去,沒準還要女兒補貼嫁妝進去當家用,這樣用自己女兒養著人家兒子的事,哪一個親媽都做不出。

更苦逼一點的,要是得不了丈夫歡心的,到時候真是用著自己的錢給老公花去泡小老婆。要是當婆婆的再攙和一下,這媳婦不去吐個血早亡真是算氣量好的了。

按著當時禮法,未來虞氏的確是要嫡長子來奉養,可是法理之外有人情,世俗對虞氏這樣的情況,通融點讓她跟自己兒子住也不是不行,司馬進又恰好是虞氏的長子。真把自己姑娘嫁去了,當孃的還不要兩眼淚汪汪了?

山氏在自家孩子的教育上看不開,在對外的算計上卻不笨——內宅鬥是她的強項。

這一家的情況她早分析得清清楚楚,就是沒想到丈夫說的竟然是那一家的次子。

次子,似乎不是怎麼熟。不過按著慣性,特別她心裡還惦記著自己孃家外甥的時候,也一起推了。

這一年司隸稍安,百姓恢復了正常生活,前幾年形勢緊張,到建安六年社會上便成群扎堆的嫁娶辦喜事。

楊琬今年頭上本是該出嫁的,但往年斷了信函重新搭上聯絡的未婚夫婿家,卻報來說她未婚夫給死了。

頭一回聽說這訊息的時候,春華是真為她高興。

她那未婚夫又矮又挫,據說人品也不怎麼好,只是因為有個有權勢的家族在。為了兒孫的仕途,楊父便許了女兒給作婦。

初刻聽到這婚事的時候,平日自視甚高的楊琬少女,生生把自己平日個圓滑雍容的寶姐姐哭成個林妹妹。

這樣不學無術,據說還做過一兩件“欺男霸女”的渾事的臭小子,品貌人品皆不佳,只因為有個強大的宗族和個好姓氏,就取到了名門淑女。

這是賠了楊琬的一輩子去“拯救”別家不出息的子嗣。

原以為這樣的未婚夫死了,楊琬會鬆口氣,結果再去探望楊琬的時候,她又和當年許婚的時候一樣,哭得個半死。

“我寧願去的人是我。”對著閨蜜,楊琬也全把委屈發了出來。

看著她連自殺的心都有了,春華嚇了一跳,“你這是做什麼?”

趁屋內沒旁人,只有兩人的心腹丫鬟,春華湊靠了過去附在她耳邊說,“就為了那種東西。”

“我哪是為了他。”楊琬叫道,認識她那麼多年,春華倒是第一次看她不顧了儀態的撒潑,“我這是為自己……命苦。”

春華這才想了起來,這是古人啊。

她這麼未婚死了夫婿的,三姑六婆只會說她命硬剋夫,那真是什麼前途都沒有了。

所以說訂婚便該謹慎,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