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顯然這人憑著高超的技巧,把這匹野馬馴服了。
羅風頓時眼睛一亮,雖然買不到亡靈系的魔法棒,但這種高超的馴馬術,卻也是他下一個亡靈征服計劃的關鍵啊。
羅風繞過人群,走到了路口,發現馴馬之人是一個高高的黑大個,在人群中就是鶴立雞群,高出眾人一截。四周的人紛紛讚歎不已,看來這馴馬之人頗有來歷,聽別人叫他“肯特”,應是馴馬人的名字。
羅風擠進了人群中,肯特立刻看見了羅風。
“小孩,別搗亂,一邊玩去。”一個瘦子立刻先叫了出來。
“我說竹竿,這小孩是被肯特的身手吸引了,你著什麼急啊。小孩,來,讓你摸摸英雄,哈哈。”旁邊一人一邊拍著肯特,一邊調笑著。
“都別鬧。”肯特大聲說道,他微微一皺眉,上下打量著羅風。
羅風的衣著雖然不起眼,但氣勢不凡,面對眾人的調笑亦是一臉漠然,實在不像是普通人。
“你是什麼人?”肯特的表情很嚴肅,周圍的人一下子面面相覷,一時都安靜了下來。
“我叫羅風·克洛克,你剛才的身手可是馴馬之術?”羅風開門見山。
“不錯,確實是馴馬之術。”肯特疑惑的看了羅風一眼。
羅風道:“我要學!”
“你看看,都說了就是小孩子的胡鬧,那麼嚴肅幹什麼!”剛剛的瘦子立刻就笑了。
“你沒有聽清楚我的話吧!”羅風忽然又道。“我說的是我要,而不是我想!”
眾人愣住,羅風皺眉,從懷裡掏出了一枚金幣,輕輕彈到了肯特的手裡,說道:“無論如何,我必須要學到,價錢可以商量。”
眾人這下可反應過來了,紛紛大怒,倒是肯特眯了眯眼睛,笑道:“用三百金幣買?”
肯特的語氣看似是詢問,實則卻是肯定,羅風立刻疑惑道:“你怎麼知道?”
肯特大笑道:“一看你就是個沒見過世面的菜鳥,在這世道上混個三年五載,哪個沒有一對好眼睛。就衝你懷裡鼓鼓的大小,加上你拿金幣時的聲音,我就知道,你懷裡藏著三百金幣!”…
對肯特的眼力,羅風是真佩服,但心裡卻不怕對方耍什麼花樣,他點頭道:“不錯,既然你知道,我也不瞞你。三百金幣是我身上所有的錢,就買你的馴馬之術。”
老實說,三百金幣已經是不小的一筆錢了,肯特也是微微心動,但馴馬之術可是自己家傳的技藝,哪裡能傳給一個外人。
肯特十分遺憾的搖搖頭,旁邊的人也是紛紛指責羅風。
對於他人的冷嘲熱諷,言語咒罵,羅風一向是不在意,但馴馬之術對他確實重要,必須要學會。看來只有把這個人強行虜獲,逼他教會自己馴馬之術,然後再把三百金幣補償他,諒他一個普通人,也不敢再來找自己一個魔法師的麻煩!
羅風悄悄打量著周圍,正想著是現在動手呢?還是偷偷跟住這些人,等晚上再動手。
肯特卻感覺到一股寒意從心裡冒了出來,眼前這個小孩面無表情,眼神裡閃爍著一種令人心悸的光芒,讓他心中大為恐懼。這種神色,他以前只在一種人身上看見過!傭兵!只有真正強大的傭兵,見慣了生死,習慣了實力決定一切的傢伙,他們的身上才會有這種如狼似虎的眼神。那是對世俗規矩的蔑視啊!
肯特壓下了心中的恐懼,語氣柔和般帶著一股討好,解釋道:“這馴馬之術可是我祖先傳承下來的技術,我家世世代代都以販馬,馴馬為生,要是把馴馬之術流傳了出去,可就是斷了我家的傳承!我在大宛城外的馬場可就得關門了!”
羅風一皺眉,剛想說話,肯特又立刻道:“你可千萬別說你會保密!倒不是我不相信你,只是這馴馬之術我可是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