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我的助手開始跟我說,錢律師,記者給我打電話,說你說話太謹慎了,沒有爆料。我說這個沒辦法,聽不懂的人缺乏敏感性,而且太年輕了。全說明白了那就不是“戰爭狀態”了,也就沒辦法再談判了。我的職業也不允許我這麼做,於是我的助手請媒體寫採訪提綱,大家一起研究看什麼可以說,相當一段時間內不接受電話採訪。——直到半年後,達娃進入和解期,我們真正的想法與戰略,才向媒體吐露。
達娃之爭進入和解,就是湖南雪災的那段日子。
達能進入和解時的法律戰場,也如同剛遭受了雪災:
達能在法國、義大利提起的針對娃哈哈歐洲供應商的訴訟已經作出判決,達能敗訴——而且被法庭罰款;
商標仲裁:12月上旬,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確認自1999年12月6日起,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即娃哈哈集團)與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即達能與娃哈哈的合資公司)於1996年2月29日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已經終止;並駁回合資公司要求娃哈哈集團立即履行商標轉讓協議,辦理“娃哈哈”商標轉讓申請的仲裁反請求。
娃哈哈訴達能董事競業禁止:桂林、瀋陽中院一審判決支援娃哈哈訴訟請求,達能敗訴;
更不利於達能的是:達能繼斯德哥爾摩對宗慶後的兼職、損害合資公司利益的行業提起仲裁之後,在中國也提起了類似的訴訟,而這些訴訟一審也出了判決:達能又敗訴了。
12月11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中級人民法院,對達能方面的金加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訴宗慶後董事長損害公司利益糾紛一案作出民事判決:駁回原告達能金加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訴訟請求。這是達能在國內以“競業禁止”為由對宗慶後提起的10餘起訴訟之一,此為第一起傳出結果的訴訟。
在法律戰場的壓力下,經過幾輪談判,達能最終作出讓步:同意退出合資,娃哈哈公司收購達能在合資公司中的股份。但是在股價上,達能還是堅持要按照上市公司市盈率的計算方法,並且堅持要按照整個娃哈哈集團(包括合資公司與非合資公司的資產在內)的51%計算出售價格——計算的結果是天價的500億。
宗慶後告訴我這個數字,對比道:“他收購非合資公司,按淨資產算,出40億;輪到他賣股份,按上市公司的標準算,還懂得漫天討價,讓我就地還錢。又虛偽又傲慢。”
宗慶後不再出面談判,由娃哈哈派員談判,自此談判就很難有進展了。
談判期限已到,達能只得建議延期,一延再延,直至2008年4月份。
達能最終讓步到200億,宗慶後開價道:40億吧。
撕破臉之後,宗慶後覺得給40億還是便宜達能了。
這次達能決定不談了。
2008年初,達能將娃哈哈業務從財務報表中剔出,出售了集團旗下的亞洲餅乾業務,利潤表躥紅,給了股東一個交待;而2008年,達能中國的業績可以用空白來形容;9月初時,突然曝出達能故伎重施,欲將其在匯源的股份出售給可口可樂的訊息。
媒體評論達能的標題變做:從榜樣到壞小子。
沒有人想到達能竟然將匯源——中國市場純果汁、高濃度果汁的代名詞——斷送給了外資企業:可口可樂。
在宗慶後因為合資而 “不痛快”的時候,朱新禮曾得意地說:達能在匯源只佔百分之二十幾的股份,只是參股,沒有控股。
但是現在爆出,匯源中方朱新禮曾與達能簽定過一致行動協議,也就是說,如果達能決定將自己那百分之二十幾的股份變現,朱新禮等也得陪著——於是匯源62%的股份就會整體轉讓,仍然是賣掉了絕對控股權。如果朱新禮拒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