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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人達公司的這些土地主要是從大荔縣國有沙苑林場和周邊一些村組租賃承包而來。該公司將這些土地劃分成小塊,從2002年到2005年間辦理了102份林權證,其中林權證面積最大的10678。93畝,最小的只有3。3畝,總面積5303公頃,合計53平方公里——比澳門的面積還要大。

大荔縣沙苑林場職工和周邊村民介紹,這些土地大部分都是沙荒地,從經營的角度看沒有什麼價值。人達公司承包的租金每畝每年才10-20元,50年使用期租金每畝不過1000元。

人達公司辦理林權證以後,這些土地很快“升值”。在銀行貸款方面,公司先後9次以林地使用權證抵押貸款1。45億元;在招商引資方面,公司以1萬畝土地與臺灣一家公司合資成立陝西沙苑湖房產公司,每畝土地作價7700元。

2005年10月,由於種業集團及其上市公司秦豐農業面臨資金困難,省國資委、省農業廳決定由人達公司對種業集團進行“託管”及“搶救性重組”,人達公司全面掌控種業集團和秦豐農業。透過“運作”,該公司在搶救性重組中讓國有資產縮水4億元。

2007年7月,陝西省國資委向省政府報告,請求中止人達公司對種業集團的重組。2007年12月11日,秦豐農業釋出公告,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透過了關於王忠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同時公司第三屆第十七次董事會選舉張愷顒先生為公司董事長。人達公司透過土地資源重組上市公司大股東的計劃宣告破滅。

在招商引資時自稱“中國最大地主”的人達公司董事長王忠信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批捕。王忠信“進去”後,把一個“人達謎局”留給了人們。

這篇文章的作者質問:該公司53平方公里的土地林權證是如何取得的?其土地資產評估價值是否真實?為何能夠順利參與種業集團的重組?

隨著庫區“新生地主”的出現,“土地販子”也應時而生且日漸猖獗。富餘土地很快就被那些有門道、會來事的——移民稱之為“土地販子”的人所侵吞,“土地販子”們透過拉關係、走後門,從擁有土地的“新生地主”——基層政府或組織處低價承包大量富餘土地,然後加價轉包給別人,有的地塊甚至被多次轉包。最先從基層以每畝幾十至百餘元價格包來的土地,到了最終耕種者的手裡時,竟然達到了每畝600多元。一些缺少土地的返庫移民為了有地可種,還得高價從土地販子手裡承包土地。移民傷心地說,這些原本屬於祖先留下來的,不修水庫時又由中央劃拔給他們這些返庫移民的土地,卻成了移民必須給土地販子掏錢才能耕種的高價地,這哪裡還有公理呀?

租地時,不少移民還掉進了騙子的陷阱。2007年12月份,大荔縣安仁鎮安三村農民蘇海俊對大荔縣步昌鄉新於村二組農民王滿倉、王華賓、魏群發說,自己從大荔沙苑農場承包了500畝優良土地,想轉手承包出去。王滿倉等三人信以為真,在隨其到沙苑農場附近看地後,與蘇簽定了承包該土地合同,並付給蘇土地承包金6萬元。王滿倉等人在付款後前去耕種,被人阻止,方知被騙。再去找蘇海俊時,蘇已在拿到錢後的第二天攜款潛逃。

33、非移民“返庫”

2005年秋末一個漆黑的晚上,大荔縣平民鄉3村9組,勞累一天的村莊已經沉睡。河南省中牟縣公安局刑警隊五名刑警在平民鄉派出所三名警察的帶領下摸著黑悄悄接近村頭李洪剛的房子。突然,一陣急劇的狗吠聲打破了深夜的寂靜。幾個警察開啟手電,一邊趕走惡狗,一邊翻牆而入,衝進屋內將正要穿衣逃走的李洪剛扳倒,嚓地戴上手銬……

鄉派出所的戶口上註明:李洪剛,男,47歲,系1988年由澄城縣返遷庫區安置的移民。